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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入会 动态接转

北京市总印发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07日09:47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赖志凯 郜亚章)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增强会员意识,保障会员权利,北京市总工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印发了《北京市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北京市工会会员会籍取得与管理、会籍保留的具体条例。

据了解,工会会员会籍是指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办法》规定,工会会员会籍管理,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变动,实行一次入会、会籍动态接转。

在会籍取得方面,《办法》指出,劳动(工作)关系在北京市的,以工资(报酬)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或者聘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原则向单位所在地的上级工会提出入会申请,按照程序加入工会。

《办法》明确,会员退休(含提前退休)后,在原单位工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内部退养人员,其会籍暂不变动;会员失业的,由原单位办理会籍保留手续;原用人单位关闭或破产的,将其会籍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的上级工会。

(责编:孙爽、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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