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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设立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奖

对获奖单位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刘旭

2021年03月24日12:53  

日前,辽宁省大连市总工会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构建和完善‘十四五’期间工会工作创新体系”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实现,大连市总在各级工会组织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创新创优活动,设立工会工作“双创”成果奖。

大连市总明确,工会工作创新成果是围绕工运理论研究创新、工会工作内容创新等方面形成制度文件、制度规范、措施办法的成果;工会工作创优成果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再完善、再提高并指导工作实践切实取得成效的成果。2007年,大连市总开始在基层工会中开展工作创新创优成果评选活动。今年,大连市总健全工会工作创新创优评价激励机制,决定每年评选并重奖,对基层组织制度性创新创优成果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工作经费,对获奖部门和推动创新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在考核、评先评优时加分。每年,这两个奖项合计不超过20项。

为推动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大连市总成立了工会工作制度性创新创优成果评审委员会,创新创优成果项目按照申报立项、跟踪督查、结项报告、项目评审、成果展示、通报表扬和激励奖励等程序进行。成果项目由实施单位申报,每年3月底前统一上报大连市总工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应符合“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实践检验、服务对象获得感明显提高和可复制可推广”4项标准。大连市总将每年进行通报和成果发布,对可复制的经验将进行推广,以此推动全会工作创新。(来源:工人日报)

(责编:刘琼、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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