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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落实政策、资金、人才和资源保障

黑龙江把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

将建设、维修经费纳入同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计划

张世光

2021年03月26日10:06  

近日,黑龙江省总工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把全省工人文化宫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落实工人文化宫提供文化服务所需要的政策、资金、人才和资源保障。

据了解,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黑龙江省各市地要依据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统筹考虑将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把工人文化宫的建设、维修经费纳入同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计划。

近年来,黑龙江省各市地工人文化宫加大清理整顿力度,推动工人文化宫回归公益属性。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开展面向职工的普惠性、服务性活动,“职工的学校与乐园”特色日渐凸显;牡丹江市工人文化宫开办培训班、设立“孵化器”等助力职工创新创业。

2020年,尽管受到疫情因素的不利影响,黑龙江全省范围内41家工人文化宫依然在保障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大型公益演出54场次,抢抓机遇期,培训、服务职工27万人次。

为进一步让工人文化宫活起来、火起来,《意见》紧贴黑龙江省总提出的“造就一支宏大的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工作主线,通过改善、盘活利用等方式打造适应职工需求、服务阵地优良、主体建设适宜、人才队伍精干、管理制度健全的工人文化宫。

《意见》要求原有工人文化宫因城市建设拆除、出售的,须采取原址或异地重建的方式予以恢复;现有工人文化宫不能满足职工需求的,须通过改扩建或异地置换等方式整治提升。对于提档升级后的工人文化宫,须聚焦主责主业,开展“3+X”活动,其中“3”为职工教育培训、职工文化活动、职工体育活动,“X”为服务职工的其他公益项目。

《意见》还对工人文化宫的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出要求,要求将工人文化宫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政府文化部门的规划,逐步提高专业化人才比例,为发挥工人文化宫作用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此外,《意见》提出,工人文化宫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后,按规定划分其事业类别,确保工人文化宫所需的政策、资金、人员和资源保障。发改委、文旅部门也要在建设项目立项、重大文化工程和项目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宋希斌表示,通过与政府联席会的形式将工人文化宫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资金纳入同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计划后,各级工会组织要突出工人文化宫的公益性,进一步提高服务职工及社会的质量和水平。(来源:工人日报)

(责编:刘琼、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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