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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修订完成

杨诚波

2021年04月13日13:28  来源:中工网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内江市总工会举行的市级地方标准审查会上获悉,《内江市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即将进入公示阶段,新标准将很快付诸实施。

从2010年开始,内江市总工会会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开展专题调研,经省质监局批复,四川省首个该领域地方性评价体系标准《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于2014年正式实施。 截至目前,全市25人以上且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参与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仅2019年,全市1126户企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评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A级企业491户,占43.6%;B级企业527户,占46.8%;C级企业108户,占9.6%。开展等级评价以来,集体协商制度规则体系不断完善,建制率和覆盖面不断扩大,协商质效明显提升,职工获得感和企业认可度不断增强。

随着全市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企业组织形式、劳动用工方式、劳资利益关系和收入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集体协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亟需对等级评价体系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0年5月,由内江市总牵头开始对标准进行修改,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内江市工商联合会协作完成。在修订后的《内江市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体系标准》中删除了职工工资、工资集体协商的定义,增加了集体协商的定义,即指企业、行业(区域)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从内容划分,集体合同分综合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内江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评价体系标准将不再局限于工资协商,将覆盖职工权益的各个方面。”

在评审定级的标准上,将原“职工满意度测评”修改为“职工知晓度、职工参与度、职工满意度、职工认可度测评”,扩大了测评范围。同时,将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纳入全市绩效保证目标考核。注重评价结果综合运用,将等级评价工作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乡镇活动、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以及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将企业、行业(区域)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是否有评价等级,作为三方(四家)在推荐评选企业、企业负责人、行业(区域)和行业(区域)负责人各类先进荣誉时的重要条件,在制度上给予保障。

(责编:刘琼、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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