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工会新闻

共商共谅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达成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

上海一企业3轮集体协商实现“不裁一人”

其案例入选上海工会基层民主协商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十佳”

钱培坚

2021年04月14日08:48  来源:《工人日报》

“疫情严峻期间公司经营困难,复工10天后,工会即建起微信群并开展3次征询活动,最终促进职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企业未裁一人。”4月9日,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材)工会主席王永科告诉记者,上海市总工会日前公布了工会基层民主协商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十佳案例,该公司工会去年开展集体协商的实践入选。

上海众材于2020年2月10日复工,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压力猛增,现金流量一度难以周转,且2月份的职工到岗率仅为30%~40%,于是该公司要求严控工资总额,同时考虑通过裁减部分岗位人员来缓解压力。

2020年2月,上海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作提示》,引导企业、职工就薪酬、工时等进行集体协商。

王永科因此提议应通过职代会、集体协商来解决公司和职工所面临的困境,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认可。于是,由工会牵头,建立起上海众材职代会微信群,并从职代会代表中推选出3位职工代表,经营管理层也推选出3位公司代表。双方于2月20日在线上展开第一轮协商。

在首轮协商中,职工代表提出,在疫情期间,职工们能理解公司的难处,但公司也应该考虑职工的实际困难,希望不要裁员。公司代表提出,公司经营举步维艰,如果不裁员,职工是否能够接受通过暂时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来缓解公司的压力,共渡难关,这一提议得到职工代表的认同。经过首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公司承诺不裁减一名因为疫情而无法到岗的职工,双方还约定进行第二轮协商,讨论具体的解决方案。

在第二轮协商中,职工代表提出,2月份因疫情无法返沪或已经返沪在居家隔离期的职工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公司代表同意这一提议,但同时提出,2月份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全体职工发放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480元。对此,职工代表提出反对意见,居家办公的职工和来公司上班的职工付出了劳动,应发放绩效奖金。双方在绩效奖金是否需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这一问题上僵持不下。

在第三轮协商前,公司要求人力资源部对全体职工的工资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提出最终方案。在不裁员的情况下保证在家隔离的职工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480元;对于居家办公、来公司上班的职工,除了发放基本工资外,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每人300元~500元的奖金。该方案得到职工代表的认可。最终,集体协商确定的方案在职代会微信群里通过接龙的方式投票并获得通过。

上海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案例生动体现了劳动关系双方在集体协商制度框架下,共商共谅、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实现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

(责编:刘琼、黄瑾)

全总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