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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季度沟通协调例会制度、设立调解工作室等

西安:“工会+法院”柔性化解劳动争议

毛浓曦

2021年08月20日15:59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规则》,这标志着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在该市市区两级全面推行。

据了解,2019年底,西安市被全国总工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试点城市,西安市及新城、碑林、莲湖等8个区展开试点工作。市区两级工会和法院共同搭建调解室平台、建立工作机制、组建调解员队伍、争取有力保障,基本实现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调诉衔接、工作融合的试点目标。其间,市区两级诉调对接工作室共受理案件1405件,调解结案1397件,其中调解成功222件。

“试点在柔性化解劳动争议的同时,实现高效‘案结事了’,形成法院、工会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西安市总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全面推行,该市及其所属区县工会、人民法院将建立季度沟通协调例会制度,就案件调解,工作规范,调解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以及重大风险预防化解等方面进行信息交流反馈;法院和工会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合挂牌设立劳动争议委派委托调解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由法院指派人员及工会指派的联络员和调解员组成;规范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和司法诉讼之间的程序衔接,逐步建立健全标准统一、衔接顺畅的劳动争议处理新规则、新制度。

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下,4类劳动争议可由法院委派、委托工会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由工会组织调解的劳动争议;群体性劳动争议;重大、敏感、疑难的劳动争议;其他适合工会组织参与调解的劳动争议。

(责编:蔡雨荷、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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