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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率达98%

增加生育保护、预防职场性骚扰等条款

邢生祥

2021年08月24日17:03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 通讯员刘晓萍)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总工会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为抓手,集体合同与女职工专项合同同步签订,打造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新亮点。截至目前,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624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622份,覆盖企业5062家,覆盖率达98%。

西宁市总根据深化改革进程中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引导企业丰富协商内容,明确将劳动就业、生育保护、性别平等、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等内容纳入协商议题,列入(补充)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条款,对部分样板内容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充分发挥女职工专项合同的依法维权载体作用。

据介绍,西宁市总要求各单位按照配齐配强集体协商指导员要求,及时补齐因工作原因调整的专职指导员,将工会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纳入全市实施协调劳动关系“金牌”打造计划。同时,西宁市总还编印《西宁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手册》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对女职工专项合同的操作流程进行工作规范,为企业开展协商提供具体操作指南和业务指引。对女职工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步进行考核,同步进行协商质效评价,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规范和实效。

此外,西宁市总坚持区域性、行业性、企业三个层次、三种形式分步实施策略,通过区域性女职工专项合同,对全市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行兜底覆盖。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对女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协商,签订行业性女职工专项合同。目前全市已在医疗、纺织、制药、餐饮、托幼5个行业签订了行业性女职工专项合同。

根据企业实际,西宁市还签订更具个性化、实质性内容的企业女职工专项合同,重点突出孕产哺乳期待遇的落实、两癌筛查、职业培训、关爱帮扶等可操作性条款,切实增强女职工专项合同的质量与实效。

(责编:蔡雨荷、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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