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工会新闻

工会提出建议、参与起草的《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冷天户外作业每月补贴最低200元

《规定》明确了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张世光

2021年09月22日09:12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世光)记者从9月15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由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在寒冷季节从事室外作业的劳动者发放每月最低200元的低温津贴。

哈尔滨市地处北纬高寒地区。近年来,随着户外劳动者数量逐渐增多,哈尔滨市总工会主动作为,在今年2月份向哈尔滨市人大提交了相关立法建议。随即,哈尔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总工会成立联合起草组,先后召开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会,征求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召开企业及工会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意见,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据介绍,《规定》确定,寒冷季节为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适用人员范围是从事室外作业的劳动者,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规定》还采用“强制性”与“指导性”条款相结合的表述方式,即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参照全国多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确定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月最低200元。而对于确定发放低温津贴的具体岗位、工种,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集体协商机制确定,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自主权。

除了规定发放低温津贴,《规定》还明确了暴雪、寒潮等气象灾害预警时,用人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应急措施,合理安排室外劳动项目和作业方式,减轻劳动强度。此外,《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寒冷季节室外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设施等内容。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寒冷季节期间采取室外劳动保护措施的情况实行监督。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工会组织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工会组织。

这些工会元素的加入体现了工会组织的主动担当与作为。“我们要主动当好职工的‘娘家人’,用组织的力量为他们的冬季户外劳动保驾护航。”哈尔滨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蔡雨荷、黄瑾)

全总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