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纲
2021年09月29日13:05 来源:《工人日报》
突破在传统工作方式中找不到现成模式的困境,我们只能从实践中找答案,必须通过扎扎实实的实践,去探寻更有效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模式。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各地工会要因地制宜,要细化出契合本地实际的、有用有效的版本,避免生搬硬套。
据9月27日《工人日报》报道,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各地工会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难题提供了具体、可遵循的“指导手册”。这是继全国总工会制定《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以及货运、快递等4个重点行业12个头部企业实现建会突破之后,全国总工会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作出的又一项重要部署,其实践性、操作性强,对于进一步推进建会入会工作、更快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起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是党交给工会的一项重大任务。近年来,各地工会一直围绕“怎么建”“入到哪”“怎么入”“怎么管”“如何吸引”等难点努力破题,探索出不少有成效、可复制的经验。比如,按照“怎么有利于组织劳动者,就怎么建会”的原则,探索出企业“单独建”、龙头企业“牵头建”、借助行业力量“推动建”等多样化建会路径;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现实,探索出劳动者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可以加入工作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 (社区)工会,可以加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等差异化入会模式;针对相关行业用工关系复杂、劳动者就业灵活且流动性大等特点,一些地方工会探索出网上入会全流程操作,并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逐步打通网上接转会员组织关系通道的管理方式。这些立足实际、契合现实的火热实践,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适应力。
该试行意见将源于实践、经过实践检验的新路子、好做法进行梳理,将其中一些务实管用的经验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同时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做法进行规范指导,为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中的一系列难题给出了具体的路线图。这再次提示我们,要破解现实难题,只有靠实践、必须靠实践,在实践中寻找办法、探索路径、总结经验。离开实践,坐在屋子里,凭拍脑袋、靠老经验,注定解决不了现实中的新问题。
事实上,不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离不开“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原则,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其他难题,同样离不开这一原则。之前,人社部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全国总工会及其他部门出台的相关意见中列明的诸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职业培训、劳动竞赛等众多措施,无不凝聚着各地大胆、艰苦实践的成果。进一步而言,在新时代不断拓展的工会工作领域中,要突破在传统工作方式中找不到现成模式的困境,我们只能从实践中找答案,必须通过扎扎实实的实践,去探寻更有效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模式。
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各地工会要因地制宜。在落实上述试行意见中,各地工会要细化出契合本地实际的、有用有效的版本,避免生搬硬套,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这张考卷上,交出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广大劳动者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