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17:01
本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郝赫 陈俊宇)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等5家单位今天联合发布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案例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家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婚姻家庭关系、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问题,对于解决同类案件和维权难点问题具有重要的示范指导意义。
2021年1月,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活动启动,在全国范围征集近两年各级妇联、工会、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办理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具有典型性的诉讼、仲裁、执行或调解案件,经过层层推荐筛选,5家单位共推出49个优秀案例参选。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校、研究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评审,推选出具有代表性的10个案例,分别为:产假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并被克扣生育津贴获赔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内退女职工特殊权益案、发挥社工作用解决探望权纠纷案、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拘留案、网络诽谤女子出轨自诉转公诉案、“一站式”取证严惩性侵儿童案、家暴起诉离婚法院缺席判决案、强奸重伤幼女判处死刑案、离婚藏匿子女刑事拘留案、支持“外嫁女”获同等村民待遇案。
值得关注的是,由工会女职工组织推荐入选的“产假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并被克扣生育津贴获赔案”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内退女职工特殊权益案”,涉及“三期”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内退女职工特殊权益问题。第一案中,陈某某在产假期间被用人单位以非过错性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被克扣生育津贴,随后,她向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申请工会法律援助,经法院最终判定,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第二案中,江苏南通78名内退女职工被企业取消体检和妇女常见病普查、“两癌”筛查,在协商无果后,向当地工会寻求帮助,工会启动劳动法律监督和“上代下”维权机制,不但纠正了企业违法行为,还推动当地将女职工“两癌”筛查列入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内容。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活动自2015年起举办,充分展示了近年来司法机关、工会、妇联等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成果和生动实践,有效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与此同时,全国妇联发布了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北京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等796个单位、韩翰等798名同志分获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