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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更大作为确保农民工不再“忧薪”

韩聪晓

2022年01月19日08:59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1年,广东法院共执结各类欠薪案件11.6万件,追回欠薪16亿元,1.6万名欠薪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去年12月24日,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暨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拿出更有效举措坚决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中的突出问题,恶意拖欠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见1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工资报酬是广大农民工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维护好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欠薪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根治欠薪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随着实名制管理、规范工资支付、保证金、周转金等制度的落实,以及有关方面对欠薪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但也应看到,当前,根治欠薪问题仍然艰巨,呈现“两小两多”特点:一小,即欠薪主体小。据工会涉稳网络舆情平台监测数据,以包工头、班组等为主体的欠薪事件量占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事件总量的70%以上;二小,即欠薪规模小。人社部近期通报的2021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涉及的10家工程建设企业中,拖欠30名以下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有7家,人均欠薪金额1.39万元。一多,即新欠多。各地清理化解了一大批历史欠薪陈案,陈欠比例降低,新欠特征逐渐凸显;二多,即讨薪方式多。自媒体时代,农民工越来越青睐在线讨薪,极易引发“骨牌”效应。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任务仍然艰巨,有多方面原因。

比如,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等“潜规则”屡禁不止。有的项目多次转手,落在无资质的包工头、班组长等自然人手中。这些人往往自身经济实力有限,管理经验缺乏,应对风险能力不足,遇到资金给付压力,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头上。而且由于无资质,这些个人往往是监管的盲区,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等制度覆盖不到他们。

比如,房地产债务风险传导。传统建筑行业是典型的买方市场,垫资保施工仍然是中标的潜规则。近年来,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困难,拖欠工程款,风险通过施工单位和包工头等向农民工传导。

再如,属地和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消除欠薪隐患等,也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

解决欠薪问题,关键在“政者有其为”。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让农民工不再“忧薪”,是工会义不容辞的担当和作为,也是工会组织继续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稳定应有之义。

当前,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系统观念,坚决贯彻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付出辛劳的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一是狠抓风险排查。要严格落实排查化解职工队伍风险隐患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求,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主动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及早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做到欠薪事件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二是善用法律武器。要定期参与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活动,依法对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推动职工维权(服务)中心、“12351”职工维权热线、网络平台、APP等融合发展,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欠薪农民工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进一步深化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法进工地”活动,强化农民工依法从事劳动、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的意识,堵住拖欠工资的漏洞和后门。

三是兜住民生底线。要建好用好应急周转金,适度垫付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预防其因生活得不到保障而出现过激行为。

(责编:王燕华、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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