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
2022年05月12日09:45
据5月10日人民网报道,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总工会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解决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网约车驾驶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全力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其中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网约车、共享汽车等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蓬勃发展,满足了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也带来了不少就业机会。与此同时,由于缺乏足够的权益保障措施,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定程度上成了“被困在系统里的人”。上述方案中明确要求“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正是对广大网约车司机诉求的一种积极回应。
收入,无疑是网约车司机关心的核心权益之一。而利益分配机制、计价规则等不透明、不公平,让不少司机颇感不公,也难免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在工作中出现一些负面情绪。为增加和保证收入,一些网约车司机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疲劳驾驶,这对其自身健康和交通安全来说都是一种较大的威胁。
企业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对部分平台凭借市场优势地位随意调整计价规则、设置过高抽成比例等行为,相关部门显然不能视而不见。让网约车司机的每单收入都明明白白,是网约车行业健康持久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年来,有关方面已对这一问题予以重视,并逐步细化、完善相关措施。比如,2016年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与驾驶员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作出明确要求;去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对网约车行业的计价、收入分配以及抽成比例等问题加以规范……在不断优化完善相关举措之外,有关部门还约谈过部分平台企业。
尽管如此,有些问题仍然存在。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对有关规定理解不到位?还是具体实践中存在技术障碍?只有及时找准原因,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让网约车司机的权益和他们提供的服务更有保障。
对平台企业而言,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需要系统性改革现有利益分配机制,在各类举措相继落地的当下,谁能先一步主动优化升级,谁就更有可能获得从业者支持,从而占据更大市场份额,创造更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机会。从这个意义上看,平台企业“对从业者好一点”不仅不是在割肉,反而是一种增量。
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关乎诸多从业者的就业机会、收入水平、职业获得感,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生存状态,又与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给网约车司机群体更坚实、更给力的权益保障,要从每一单收入都是“明白账”开始,从系统派出的每一单都更科学、高效、人性化开始。期待各方以明晰收入规则为契机,解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更多方式。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