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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18条”

要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农民工提供服务

李昱霖

2023年01月13日09:34  来源:《工人日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十八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各地加强政策扶持,稳定拓展农民工就业岗位。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加速推进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的项目落地,尽快发挥带动农民工就业作用。

《措施》明确,加强对农民工所在企业的用工指导。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进一步强化省、市范围内共享用工服务。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保障好共享用工中劳动者权益。

《措施》要求,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持续开展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深化京津冀劳务协作。培树劳务品牌,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在农民工及脱贫人口输出较多的市县、乡村和就业集中的地区合理设置就业服务站点。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聚焦农村劳动力就业需求,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支持有条件地区在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建立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

《措施》中规定,要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清退大龄农民工,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农民工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要将脱贫人口作为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优先保障对象,加密岗位归集发布,加快劳务输出组织。强化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倾斜支持。统筹用好现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允许从事非全日制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

(责编:皮博、黄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