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书闻
2024年06月19日08:51 来源:工人日报
6月16日,中建八局一公司济南医院项目工会在“清凉驿站”为职工发放防暑物品。连日来,山东大部分地区出现高温天气,山东省建设工会及时指导各委员单位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和“送清凉”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本报记者 田国垒 本报通讯员 王轶 摄
工会关爱送到建设一线
本报记者 赖书闻
日前,海南省总工会来到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开展“工会送清凉 防暑保安康”维权关爱活动,慰问奋战在一线的建设者,为他们送上降温设备和防暑套装,并督促公司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确保职工安全度夏。
“现在公司把一线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调整为中午11点下班,下午3点上班。通过室内安装冷风机,室外搭建防晒网、塔吊喷淋系统和雾炮机等措施,为施工人员防暑降温。同时,要求室外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应急药品。”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帅月智向海南省总一行介绍公司的防暑降温措施。
海南省总检查了该公司在防暑降温方面的做法。记者看到,该公司室内作业冷风机马力全开,冷饮等饮品供应充足;室外作业有防晒网、冰块等降温;下班路上,防晒连廊直通生活区;食堂提供科学饮食,为作业人员合理补盐。同时,在关键作业区域设立防晒休息棚及空调集装箱休息室,施工人员如果感到不适,可以随时休息。
据悉,在今年的送清凉活动中,海南省总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因地制宜开展防暑降温工作。突出重点人群,围绕省、市、县主导产业,尤其是自贸港封关运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积极拓展工会驿站、职工之家、职工书屋、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职工服务阵地的功能,广泛开展送清凉物资、送法律维权、送安全教育、送健康体检等活动。
“爱心冰箱”亮相街头巷尾
本报记者 黄洪涛 本报通讯员 卢克余 秦志贵
“炎炎夏日,工会为我们准备了毛巾、风油精、花露水,想得太周到了!”日前,接过工会送上的“清凉礼包”,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货车司机咸友利感激地说。
除了为户外劳动者准备“清凉礼包”,淮安市总工会还设置“爱心冰箱”,里面放置了饮用水等消暑饮品供户外劳动者免费取用。在淮安区街头巷尾,不时能看到工会放置的“爱心冰箱”。今年,淮安市总将在工会驿站、主要路段和场所增设40个“爱心冰箱”设置点,方便路面执勤人员、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环卫工人、工地建设者、出租车司机等户外劳动者饮水。
淮安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士壮介绍,工会安排专人负责“爱心冰箱”日常物资的采购、募集、保存、保管、配送等工作,并建立日常管护机制,确保将实事做好。
据悉,在淮安市总的支持下,今年,淮安区总工会推出职工夏季“十大凉方”,在大力开展送清凉活动的基础上,增加关爱户外劳动者、关爱职工子女、加强工会劳动保护、赠送互助保障、开展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强化职工维权、积极纾困解难、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督促指导等内容。
在开展送清凉活动时,淮安区总重点对户外劳动者和奋战在一线的职工开展慰问。在关爱户外劳动者方面,借助工会驿站、司机之家、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等服务阵地,为他们提供消暑休憩服务。在关爱职工子女方面,重点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企业职工子女和农民工留守子女等开展暑期托管服务。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门开展赠送互助保障、免费体检等活动。此外,淮安区总还为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压力调适和维权帮扶等服务。
来“清凉茶摊”,喝一杯解暑饮品
本报记者 张玺 本报通讯员 程志会
“天气太热了,给您来杯酸梅汤解解渴、消消暑。”6月13日中午,烈日当空,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街道总工会工作人员赵娟为路过“清凉茶摊”的环卫工人王国忠递上一杯酸梅汤。
该“清凉茶摊”设在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集中的柳林街道博疆菜市场门前。茶摊占地面积不算大,几张桌子上摆满了凉茶、酸梅汤、矿泉水等清凉饮品,还有西瓜、雪糕等,免费提供给附近的户外劳动者。不时有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来到茶摊,或吃上两块西瓜,或喝上一杯矿泉水,稍做休息。
“菜市场里设置了工会驿站,但为了方便户外劳动者取用清凉饮品,我们在菜市场入口处设置了‘清凉茶摊’。”柳林街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在茶摊前喝完冷饮后,户外劳动者还可以到博疆菜市场里的工会驿站纳凉、休息。据悉,该“清凉茶摊”当天服务了100多名户外劳动者。
“最近天气热,跑一单就满身大汗,多亏有工会为我们准备的防暑降温用品。”在茶摊前,快递员王小龙说。
酷暑来袭,为切实做好户外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河西区总工会及时启动“清凉茶摊”活动,依托全区226家工会驿站,免费为户外劳动者发放绿豆汤、酸梅饮料、矿泉水等防暑降温饮品。同时,工会驿站配备了空调、冰箱、充电器、藿香正气水等,方便户外劳动者随时补充能量。
据悉,河西区总“清凉茶摊”活动目前已开展7场,累计服务户外劳动者800余人次。
工会“提示函”督促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本报讯 (记者赵思远 叶小钟)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发出《广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全市用人单位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
提示函强调,各用人单位应遵守高温作业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连续高温作业,保证劳动者得到足够休息。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39摄氏度以下时,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9摄氏度以上,用人单位当日应停止户外露天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在33摄氏度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提示函明确,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10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
同时,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职工的健康检查,发现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应当及时调整岗位,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广州市总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寻求工会帮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工会将切实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