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林 李彦斌
2024年09月19日08:54 来源:工人日报
日前,山西省总工会出台“三晋工匠人才培育三年规划(试行)”,从培育对象、遴选程序、培育措施、支撑保障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对三晋工匠培育作出规划部署。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培育一批工匠人才,每年动态培育30名左右三晋工匠,示范引导各市总工会、相关省级产业工会(工委)每年培养200名左右市级工匠人才,鼓励县级工会积极培育县级工匠人才。通过构建多层次工匠人才培育体系,形成大国工匠带头引领,各级工匠人才不断涌现,广大职工积极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良好局面。
规划要求,三晋工匠培育对象应政治素质过硬,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工作经历,具有突出技术技能素质,以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等实体经济领域职工为主。要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上具有明显发展潜力。
据悉,培育期一般为两年,培育期满,由山西省总为入选对象颁发三晋工匠证书。省总将建立工匠人才库,对有关情况动态跟踪评价。同时,积极举办劳模工匠培训,组织工匠进行学习交流,支持培育对象参加相关展会、论坛等活动。
培育期内,山西省总每年给予培育对象5万元经费,用于开展项目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鼓励培育对象用名字命名其所在的班组、科室等,创建以其领衔、命名的创新工作室,鼓励引导创新工作室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优先推荐“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获得三晋工匠证书后,可以推荐为山西工匠学院特聘教师。此外,各级工会积极向党委汇报,纳入党委服务范围,着力培养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