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晓燕 朱欣
2025年03月07日08:46 来源:工人日报
很多人在进入高海拔地区后会产生头痛、心慌、呼吸困难等高原反应,长期在高原地区工作生活的职工身体情况又会如何?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阎京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张茂华,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陕西长安华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京连,重庆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喷粉班班长卢跃富等5位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委员都关注到了高海拔地区职工的健康情况,建议加大对他们的权益保障力度。
委员们表示,海拔越高,人体高原反应越严重,加之人烟稀少、交通闭塞、生活条件艰苦等社会因素,使得高原地区职工在生理、心理及社会适应等方面受到多重影响,易导致职业性高原病及其他相关职业病。相较于全国平均水平,青海、云南和西藏等高海拔地区职工在薪资待遇、职业培训、晋升机会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目前,针对高海拔地区职工权益保障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相对较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海拔地区职工职业发展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为此,委员们从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保障、强化劳动监察力度、拓宽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提出建议。
“制定针对高海拔地区的职工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和义务。”委员们表示,要加强职业健康监测与评估,对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人员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议每年至少一次;改善职工生产、生活低氧环境,鼓励并支持用人单位建立供氧站,采用高浓度氧气弥散方式为劳动者所在工作或者生活场所进行供氧;根据高海拔地区的特点,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装备,以降低职业病风险,并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普及高原病防治知识和劳动保护技能。
委员们同时建议,制定高海拔地区职工专项退休政策,适当提前退休年龄,在养老金计算、发放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并完善医疗保障制度,针对高原因素对职工健康造成的损害,适当提高医疗保险等待遇水平,减轻劳动者在医疗方面的后顾之忧。
“制定或修订针对高海拔地区职工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委员们认为,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用工环境。此外,建议从完善职业培训体系、结合高海拔特点优化岗位设置与晋升通道、提供更多学习和交流机会、设立专项奖励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全方位保障高海拔地区职工的劳动经济和发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