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中國工會新聞>>各地工會及產業工會>>地方工會報道>>江蘇

江蘇上調高溫津貼發放標准

2018年05月28日08:36  來源:工人日報

江蘇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安監局、省總工會日前下發《關於做好高溫津貼支付有關工作的通知》,調整了該省高溫津貼標准。從6月1日起,江蘇省高溫津貼標准從原來的每月200元調整到每月3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通知》明確,江蘇省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攝氏度以上(含35攝氏度)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不含33攝氏度)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用人單位原則上按月計發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按規定稅前扣除。

《通知》要求,用人單位應當通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支付辦法等。比如,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支付高溫津貼的,應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月標准依法予以折算﹔非全日制勞動者,按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高溫津貼。

據悉,江蘇人社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單位開展專門的監督檢查活動。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人社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情況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承擔舉証責任。 (記者王偉)

(責編:王瑤、閆妍)

全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