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30日08:52 來源:工人日報
別淪為“雞肋”福利和“紙上”福利
木須虫
近些年,高溫津貼成了季節性話題,逢夏必熱。相關部門每年都會出台通知要求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各地也制定和完善了相關辦法,但在落實上,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雞肋”福利。高溫津貼實行靜態標准,按天或按月計算,整個夏季百十元﹔一個標准執行多年,滯后於工資與物價增長水平,形同“雞肋”。同時,計算方式復雜,多地的高溫津貼發放分行業、分室內外,有的還區別實際溫度按天計算,給執行帶來了不小的難度,以致一些行業發放少量錢物“意思意思”,還有的干脆什麼也不發。
二是“紙上”福利。《防暑降溫管理辦法》是高溫條件下勞動保護的措施之一,並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各地做法各異,寬泛性規定多,保障性措施少,可操作性不足,導致一些地方的高溫津貼有政策不執行,勞動者權益落空。
高溫津貼淪為“雞肋”和“紙上”福利,說到底是制度設計缺少剛性和保障,使得福利停留於政策層面,落實不徹底、不連續。雖然各地也都先后調整了相關標准,但幾乎都缺乏有效解決現實執行困難的機制。
高溫津貼關鍵要落實。一方面,高溫津貼與職工工資挂鉤,佔到一定的比例﹔另一方面,高溫津貼作為勞動用工的組成部分,除了應寫入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之外,還應納入勞動合同、勞動維權等事項內調節,並在監管中有一席之地,破除執行上的障礙。
應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張淳藝
根據新修訂實施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高溫津貼標准由各地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近年來,一些地方先后上調了高溫津貼標准,這值得肯定。但我們更應該看到,多數地方的調整仍是臨時的、間斷的,並未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高溫津貼是崗位津貼,是一種勞動補償,其調整應該與工資挂鉤,不應是調一次管十年八年。
目前,天津高溫津貼已經率先實行動態調整,各地有必要借鑒,建立科學合理的調整機制,讓高溫津貼標准不斷與時俱進,真正給勞動者送去夏日清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