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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多舉措支持民企工會工作

設立職工創新補助資金,提高民企在表彰項目中的比例

2018年12月05日08:16  來源:《工人日報》

近日,海南省總印發《海南省總工會關於支持民營企業工會工作 助推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制度、經費等12個方面支持民營企業工會工作,助推海南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助力海南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

根據《措施》,海南省總要求全省各級工會組織建立工會領導干部民營企業工會聯系點制度。每位工會領導班子成員對口聯系3家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工會,重點聯系生產經營比較困難、勞動糾紛矛盾較為突出、力量相對薄弱的民營企業工會。

《措施》要求各級工會從現在起,用半年左右時間,集中開展不少於100家50人以上中小型民營企業的依法建會工作。

根據《措施》,省總將加大民營企業工會經費補助力度,對獲評省級以上模范職工之家、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廠務公開民主管理示范單位,以及工會負責人被評為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企業負責人被評為省級以上勞動模范的民營企業,給予工會經費補助。

同時,省總還專門設立職工創新補助資金,重點用於民營企業的勞模創新工作室、職工創新工作室開展創新活動,對先進合理、實用可行,或能填補某一技術領域空白、具有較好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對民營企業創建的職工創新工作室不設數量限制,符合一家,命名一家,補助一家。鼓勵高新技術類民營企業建立“首席技師”“金牌工人”制度,通過結對幫扶、師傅帶徒等方式提升職工隊伍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

《措施》還要求各級工會組織協調組織人大代表中的一線職工、工會工作者和政協工會界別委員,深入民營企業開展調查研究,通過代表建議、委員提案等方式與渠道及時反映企業合理訴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在組織、推薦、參與的評先評優項目中,將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一視同仁、同等對待,逐步提高民營企業在相關表彰項目中的比例比重,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工會基礎設施、設備採購等項目建設。(記者吳雪君 通訊員何瑞聞)

(責編:王楠、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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