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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區總工會朱雪芹兩次出手幫殘疾職工成功維權

2019年01月02日09:42  來源:《工人日報》

“前后兩次維權,原本以為希望渺茫,是‘娘家人’堅持維權到底,為我們討回公道。”近日,上海普陀區9名殘疾職工和家屬看著手裡的裁決書,心裡的石頭終於落地。面對企業拖欠工資、終止勞動合同,9名職工生活陷入拮據,是朱雪芹職工法援工作室先后兩次援助,幫他們討回了各種經濟損失近20萬元。

2018年3月,上海普陀區總工會朱雪芹法援工作室接待了一批來訪者,他們都是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的殘疾職工家屬。來訪者告訴朱雪芹,9名職工所在的公司主要經營包裝加工業務。2017年11月,該公司部分廠房因屬於違章建筑被責令停止一切經營活動。一個月后,公司停發這9名職工工資,社會保險則為他們繳納至2018年2月。

朱雪芹工作室當即指派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4月,9名職工申請勞動仲裁,向公司追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停工停產期間的工資,工會法律援助律師全程為職工提供代理仲裁援助。在仲裁前的調解中,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調解未成。仲裁當天,工會法援律師在庭上介紹了職工目前拮據的生活狀況並提交職工工資的相關証據。最終,在仲裁的支持下,雙方經過調解簽了《調解書》,公司應支付職工工資合計61196元。

然而,調解成功后不足一周,這些職工陸續收到公司發出的《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上面寫明:公司因無法開展正常經營活動,導致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且簽訂的勞動合同已期滿,公司決定不再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9名職工和監護人又來到朱雪芹工作室求助。工作室了解情況后再次向他們伸出援手,幫助他們申請第二次勞動仲裁,要求該公司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2018年3月∼4月停工停產期間的工資。

在幫助職工准備仲裁材料時,律師發現,從現有証據上看,其中兩名職工的工作年限比他們自己計算的時間要短,這關系到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與數額。經了解,原來,這兩名職工的入職時間較早,且入職后一段時間企業沒有給他們繳納社會保險,影響了他們工作年限的計算。律師馬上和職工監護人一起輾轉找到相關單位,調取到企業為這兩名職工補繳社保的《補繳社保的核定表》,從而証明職工的入職時間,確保其應得權益不受損失。仲裁當天,經過審理,這些仲裁訴求最終得到支持,工會法援為殘疾職工二次維權成功。(記者 錢培堅 通訊員 裴龍翔)

(責編:田少星、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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