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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實施

推動企業依法遵章推進,促進集體協商合規有序開展

2019年03月04日10:23  來源:《工人日報》

2月28日,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陝西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通過,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包括協商代表、協商內容和程序、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區域性行業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等七章五十四條。《條例》適用范圍涵蓋了各類別企業及單位,將推動企業依法遵章推進,促進集體協商合規有序開展,規范協商代表制度,明確協商內容和程序。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何少林表示,工資協商的目的是保障企業與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在企業經營困難時,也應賦予工資協商一定的彈性,能升能降才是工資協商的應有之義。據此,《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了“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可以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加大職工工資調整幅度。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無力維持現有工資水平的,可以通過工資集體協商適當調整工資水平”。

陝西省人社廳副廳長張虎成表示,人社廳將完善《條例》的配套政策,包括完善企業工資宏觀調控政策,建立健全合同審查、舉報投訴和勞動仲裁等制度,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機制,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體制機制,完善工資集體協商監管和指導等。“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定期發布工資指導線,開展薪酬調查,主動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等相關信息數據,為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供依據。”張虎成說。

陝西省總工會副主席趙霞介紹說,目前,該省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普遍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省總多次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立法建議,配合省人大常委會起草《條例》文本、開展立法調研、多方征求意見,為促成《條例》的頒布施行作出了積極努力。接下來,省總將迅速在工會系統掀起學習熱潮,推動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加強工資集體協商主體建設。(記者毛濃曦)

(責編:田少星、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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