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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會界委員熱議《外商投資法(草案)》

促進企業發展 維護職工權益

2019年03月12日15:08  來源:《工人日報》

備受國內外矚目的《外商投資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3月8日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在討論這部我國外商投資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時,《總則》中對於外商投資企業職工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的規定,在全國政協總工會界委員中引發熱議。委員們認為,這一草案從促進、保護、管理等方面強化了外商投資企業的“國民待遇”,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大“亮點”——保証了工會依法在外資企業中開展活動,組織職工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也是企業經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江廣平委員和全國總工會研究室主任呂國泉委員認為,《草案》中關於工會工作的內容,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視,也體現了立法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

事實上,要求外商投資企業建立工會組織,一直是我國有關法律的“傳統內容”。

北京市金台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委員告訴記者,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制定了“外資三法”——1979年,制定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1986年,出台外資企業法﹔1988年,出台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這3部法律,為改革開放尤其是改革初期吸引外資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仔細翻閱“外資三法”可以看到,法律條款中都明確規定了中外合營、外資、中外合作企業必須履行的一項企業責任,“職工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在外商投資企業中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順應了國際通行規則,必將產生積極的國際影響。”江廣平委員表示,在外資企業中組建工會,符合國際勞工組織提倡的國際勞工標准。“中國是國際勞工組織的創始國之一,今年是國際勞工組織成立100周年,這部法律的通過,一定能夠為全球勞動治理帶來積極影響,帶來中國貢獻。”

呂國泉委員建議,在草案中進一步細化相關條款,加入“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內容。“和諧的勞動關系既是企業發展的基礎,也符合職工願望和利益,更有助於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對新的變化,要做好充分准備。”總工會界委員們認為,《外商投資法》將帶來更加穩定的投資環境。而在吸引外資進入中國市場的同時,也對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記者鄭莉 陳曉燕)

(責編:田少星、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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