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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職工更好地行使話語權 選出優秀者具體負責相關工作

江蘇濱海企業民主管理實行“工長”制

促進企業為一線職工增加工資7400多萬元,節能降耗達1.2億多元

2019年05月13日08:44  來源:《工人日報》

“我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議13條,促進企業增加效益26萬多元。組織安全生產檢查4次,落實安全措施11項,消除安全隱患17處。與公司進行集體協商,為41名一線職工人均增加工資450元。”近日,江蘇蘇鹽閥門機械公司“工長”王寅作述職報告時說。

為拓展企業民主管理渠道,讓職工更好地行使話語權、管理權、監督權,日前,江蘇省濱海縣總工會出台《濱海縣企業民主管理實行職工“工長”制的意見》,從一線職工中選拔優秀者擔任職工“工長”,參加企業領導班子會議,參與企業決策,接受工會領導,協助工會開展工作,具體負責企業民主管理工作,根據職代會通過的事項和職工的批評、建議、訴求,推動企業民主管理落地生根,進一步促進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意見》規定,擔任職工“工長”應具備以下條件:熱愛企業民主管理工作,願意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積極奉獻﹔年齡原則上45周歲以下,已在本企業工作3年以上,有民主管理工作經驗者可適當放寬﹔大專以上學歷,懂經營、會管理﹔勞模、先進生產者、技術能手優先。按照上述條件,由工會和企業行政方推薦、職工自薦人選,經過筆試、面試、考核等程序,確定正式候選人,提交職工大會或職代會選舉產生“工長”。“工長”每屆任期為1年,可連選連任,任職期間不脫產,每月由工會發給500元∼800元崗位補助。

濱海縣總工會主席楊朝暉介紹說,全縣1236家企業,共有2139名職工報名競選,經過考試考核選舉等程序,產生976名“工長”上崗履職。

“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決策﹔開展安全生產、節能減排、職業病防治等檢查﹔把職工的建議,訴求等向企業領導匯報,將企業的經營、管理、收支分配等向職工反饋,讓職工對企業有一本明白賬。”這是《意見》對職工“工長”職責作出的明確規定。濱海縣某紡織公司3年未為職工調資,有17名職工准備跳槽。“工長”李華與企業溝通,把公司的收支賬向職工公開,雖然效益不如從前好,但也沒虧損,理應為職工正常調資。經過協商,公司為126名職工人均調資270元,調動了職工積極性。4月公司接到130萬元訂單,經過職工加班加點,按時交貨,為公司增加收入15萬多元。

“今年以來,集團嚴格按《意見》規定,在討論下屬企業改制等3項決策時,充分尊重‘工長’一票,對‘工長’的建議、訴求進行5次書面答復,合理分流安置職工11人,培訓轉崗職工17名,職工滿意率達90%。”華寶集團董事長劉如鬆說,鹽濱建設工程公司有不少農民工缺少職業技能,“工長”薄順洲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的建議得到公司採納。今年以來,公司共培訓農民工137人次,使他們既減輕了勞動強度,又提高了工資收入。

初步統計,實行“工長”制以來,濱海縣相關企業職工提合理化建議467條,採納415條,規范企業行政行為37項,落實安全措施43項,開展集體協商128場次,促進企業為一線職工增加工資7400多萬元,節能降耗達1.2億多元,有效地推動了企業可持續發展。(記者王偉 通訊員徐廣坤 劉義昂)

(責編:田少星、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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