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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總下發《關於認真做好2019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認真履行監督職責保護高溫下的勞動者

2019年06月19日08:12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北京6月18日電(記者郝赫)全國各地已相繼進入盛夏時節。為了切實保障夏季高溫勞動者的健康權,全國總工會日前下發《關於認真做好2019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切實把服務和保障職工健康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日程,採取有效措施,推動用人單位扎實做好職工防暑降溫工作,加強對夏季高溫天氣作業職工的人文關懷,更好地維護職工健康權益。

《通知》指出,各級工會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群眾監督職責,督促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要求,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包括充分發揮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作用,加強對高溫、高濕、露天作業等工作場所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各項保障措施,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合理安排或調整作業時間等。《通知》重申,要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充抵高溫津貼。

《通知》要求工會在發現用人單位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時,要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應下達限期整改建議書,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接受監督整改意見,依法提請政府有關部門予以處理。同時,要進一步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平等協商和廠務公開等制度,暢通職工對防暑降溫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的渠道,鼓勵職工監督舉報職業危害隱患。

此外,各級工會還將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服務職工活動,走訪慰問奮戰在高溫一線的職工,並廣泛開展職業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培訓。特別是以建筑施工、環衛綠化、交通運輸等戶外作業集中行業的職工為重點,積極開展“送清涼”活動﹔進一步規范和做好“安康驛站”“愛心驛站”等建設,為高溫天氣戶外作業職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確保廣大職工平安度夏。

根據人社部、全總等四部門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責編:田少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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