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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志通:優化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環境的思考

司志通

2019年06月25日09:18  來源:《工人日報》

增強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效性,既要在集體協商本身上下功夫,又要從優化集體協商的環境入手,強化法治宣傳普及,強化企業民主管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環境的疊加效應,力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切實增強職工的獲得感幸福感。

增強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效性,既要在集體協商本身上下功夫,又要同時做好“詩外功夫”。這個“詩外功夫”,就是從優化集體協商的環境入手,強化法治宣傳普及,強化企業民主管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環境的疊加效應,力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切實增強職工的獲得感幸福感。

強化法治宣傳普及。工資集體協商運行在法治軌道之上,由企業和職工協商而定。從集體協商原則到集體協商代表,從集體協商內容到集體協商程序等,都要依法而行。如果企業和職工整體法治素養跟不上,必然直接影響工資集體協商的質量和成色。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七五普法”工作,組織職工學習憲法法律、相關政策、法律基本知識等,動員工會法治人才隊伍為企業經營者進行精准普法,提高企業和職工整體法治素養,著力培養和樹立法治思維,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習慣。隻有樹立法治思維,才能優化集體協商的法治環境,保障協商效果。這是確保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實效性的根本前提。

強化企業民主管理。企業民主管理和工資集體協商,在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上,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如果沒有建立職代會制度,工資集體合同草案就無法審議通過,如果廠務公開不依法充分,工資集體協商所必需的重要數據和基本依據就難以依法獲取。因此,深化企業民主管理、落實企業民主管理職權,是增強工資集體協商實效性的基礎條件。企業民主管理好,集體協商雙方互動的成效、協商的深度就會得到加強。有個別企業搞少數人協商、協商流於形式、職工缺少獲得感,追根溯源,或是企業經營者民主意識不強,或是職工民主意識弱化,總之是企業民主管理工作不到位所致。

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如果沒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精神支撐,就難以行穩致遠。協商背后是利益,利益背后是價值觀。比如,工資增幅企業和職工都比較滿意,體現的是公正﹔企業和職工雙方都自覺遵守工資集體合同約定,體現的是誠信﹔在企業陷入經營困境時雙方互諒互解,協商決定切合實際的工資水平,體現的是友善。因此,要在企業和職工中,廣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基石,才有互利多贏、包容和諧的協商理念和協商文化,才能更好協調企業和職工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礎上的利益分配差異化訴求,使理性、平和、健康、有序貫穿全過程、各環節和各細節。

新時代要切實增強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效性,增強職工的獲得感幸福感,就要兩手抓,一手抓強化集體協商本身工作,“選育良種”,依法規范﹔一手抓優化集體協商的外圍環境,“深耕沃土”,提供保障。做到良性互動、相得益彰,竭誠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向縱深邁進。

(責編:田少星、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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