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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房、社保、醫療、公共服務等方面提供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

山東出台政策提高技術工人待遇

同時鼓勵企業在工資結構中設置體現技術技能價值的工資單元和技能津貼

2019年06月25日08:42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 (記者叢民)日前,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全省技術工人待遇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通知》首次將高技能領軍人才納入高層次人才范圍,提出把山東省培養或引進的“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全國技術能手、省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產業技能類)、齊魯首席技師(山東省首席技師)、齊魯工匠等項目入選者納入高層次人才范圍。

《通知》提出,政治待遇上,加大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挂職和兼職力度,縣級以上工會組織領導班子中要有一名高技能領軍人才挂職或兼職﹔經濟待遇上,在高技能領軍人才中每兩年選拔10人,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30萬元,並推薦評選“中華技能大獎”。社會待遇上,為符合條件的高技能領軍人才頒發“山東惠才卡”,在購房、社保、醫療、公共服務等方面提供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通知》強調,建立符合技術工人特點的企業工資分配制度。依法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指導企業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制度,鼓勵企業在工資結構中設置體現技術技能價值的工資單元和技能津貼,對關鍵技術崗位、關鍵工序和急需緊缺的技術工人實行靈活高效的薪酬分配制度。

建立企業技術工人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總額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資增幅應不低於本單位管理人員人均工資增幅。

探索技術工人長效激勵機制。制定企業技術工人技能要素和創新成果按貢獻參與分配辦法,推動優質項目享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持政策。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為包括技術工人在內的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在聘的高級技師,經協商一致和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可延遲退休。

《通知》要求,在人才評價制度上,打破年齡、學歷、資歷、身份、資格等限制,對解決重大工藝技術難題和重大質量問題、技術創新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師帶徒”業績突出的技能人才,可直接破格認定相應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和入選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產業技能類)的,可按規定直接申報工程技術系列副高級職稱。

(責編:田少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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