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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總明確:建檔困難職工明年實現解困脫困

到2020年,所有能夠脫困的困難職工家庭全部實現脫困﹔因重病、殘疾等因素無法脫困的,通過納入政府兜底保障和工會常態化幫扶,實現解困

2019年08月01日08:20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 (記者鄭莉 郝赫)在7月30日召開的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座談會上,全國總工會進一步明確了工會開展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總體目標”——確保到2020年,現有建檔困難職工全部實現解困脫困,同步邁入小康社會。與此同時,全總還確定了“兩項重點任務”,即到2020年,所有能夠脫困的困難職工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准,全部實現脫困﹔因重病、殘疾等因素無法脫困的,通過納入政府兜底保障和工會常態化幫扶,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准,實現解困。

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關系到“全面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掉隊”的實現。對此,全總要求各級工會把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每家每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的時間、期限和責任主體,確保如期實現解困脫困各項既定目標。

全總要求,各級工會採取精准幫扶措施,發揮工會自身優勢和特點,加大投入,把資金、力量向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傾斜,健全工會常態化幫扶機制,針對重病、殘疾等難以脫困的深度困難職工家庭,進一步完善工會幫扶服務格局,提供困難職工幫扶、送溫暖、互助保障、職工福利等服務。同時,繼續推動落實制度保障,將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納入黨委、政府脫貧攻堅大局,推動城市困難職工群眾進入制度保障的主渠道﹔積極整合運用政策、社會等各方資源,有效對接困難職工實際需求。

據了解,各級工會將高度關注重點區域、勞動密集型行業、農民工等重點群體,特別是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企業職工、功勛工人、老勞動模范、退休職工、工亡遺屬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幫扶救助,堅持物質幫扶和思想引導並重,實現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

面向不同城市困難群體,工會將繼續有針對性地採取幫扶措施。如對有就業能力的困難職工,將加強就業援助和技能培訓,提升家庭造血功能﹔對因企業欠繳社保費或沒有落實相關社保待遇的困難職工和因病致困的職工,推動納入社保制度體系、大病保險和醫療互助保險﹔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職工,及時推動納入低保,實現社會救助兜底保障。

值得關注的是,全總再次強化了“實事求是”原則,要求全面落實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責任制,實現結對幫扶全覆蓋,並建立解困脫困工作評估指標體系和解困脫困評估辦法,堅決避免虛假脫困、數字脫困和佔用幫扶資金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等行為,努力為困難家庭提供持續幫扶、跟蹤幫扶、結對幫扶、托底幫扶。

(責編: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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