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4日09:03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 (記者王偉)江蘇省總工會日前出台《關於加強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通過依法規范用工、改善薪酬待遇、完善組織管理、建立激勵機制,讓工會社工招得進、留得住、管得嚴、用得活,實現社會化招聘、契約化管理、制度化保障、職業化運作,為工會引領職工群眾投身“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意見》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提出逐步建立“省總統籌、市總招聘、縣區管理、基層使用”的工會社工隊伍建設機制,通過3∼5年的努力,重點在鄉鎮(街道)工會、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縣級以下(區域)行業工會聯合會建立一支3000人左右的工會社工隊伍。
《意見》還從明確身份界定、規范選聘程序、嚴格聘用條件、確定工作職責、完善管理模式、改進薪酬管理、優化培訓方式、強化管理考核8個方面,提出進一步健全工會社工隊伍組織體制和工作機制。要求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情況和其他社工隊伍薪酬水平,合理制定工會社工薪酬標准和增長機制﹔按照工會工作年限、學歷、職務、職稱等標准逐級提升工資檔級,建立對工會社工在工會組建、集體協商等工會重點工作的專項考評和激勵制度,將業績考評工資與工作實績考核結果相挂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工會社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