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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的律師臨時“甩單”,朱雪芹法援工作室緊急救場——

開庭前3天,職工找到工會……

錢培堅

2019年12月06日08:48  來源:《工人日報》

日前,曾女士、朱女士等4名職工給上海普陀區總工會朱雪芹職工法援工作室送上錦旗,感謝工會在她們遭遇勞動仲裁案件被撤回的無助時刻,及時伸出援手幫助她們討回公道。

據了解,曾女士等4人是某通信設備公司職工,此前被分別安排在不同商場的公司櫃台工作。2018年9月,公司決定將4人所在的工作場所撤櫃,導致她們的工作崗位消失。同時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工作地點至郊區某地,4名職工以路途遙遠為由不同意變更,但是公司既不解除勞動合同也不發放工資,而是在兩周后以4名職工曠工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由此,4名職工聘請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不料,勞動仲裁委指定的開庭時間與律師代理的另一案開庭時間沖突,這位律師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延期開庭,未獲批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位律師既沒有將這一情況告知4名職工,而且在開庭時也沒到場,導致案件被裁定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4名職工知道這一情況時,束手無策。無奈之下她們再次申請勞動仲裁,卻被告知她們主張的是同一案由,屬於重復申請,因此不予受理。亂了陣腳的4人決定向法院起訴,而此時,這位律師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又突然“臨陣脫逃”,告訴4人不願再繼續代理該案,讓她們自己提起訴訟。

眼見開庭時間一天天迫近,4人焦急萬分。法官提示她們可以到工會法律援助機構咨詢。於是,在距離開庭僅3天時,4人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找到朱雪芹職工法援工作室求助。接到求助后,工作室當即指派當天值班的邱晨鶴律師予以法律援助。

邱晨鶴仔細地幫當事人分析情況,梳理風險點。他認為,雖然從實體上來看,公司單方調崗和解除合同的依據並不充分,其合法性有待商榷,但該案由於申請人在仲裁階段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已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了,申請人以第二次仲裁不予受理的決定起訴至法院很有可能被法院駁回起訴,訴請很有可能得不到支持。他建議當事人一方面准備實體証據,同時做好庭審時與公司協商調解結案的心理准備。

此后,通過法援律師和主審法官努力,最終公司同意調解,支付工資並對4名職工進行補償,取得了在困難條件下能爭取到的最佳結果。

“4名當事人有一定法律意識,在自身缺乏專業能力的情況下聘請律師作為代理人,這一點值得肯定。但由於她們的信息獲取渠道有限,委托之后沒能及時跟進了解,甚至被臨時‘甩單’,導致案件發展陷入被動局面。”邱晨鶴代表朱雪芹職工法援工作室提醒廣大職工,如果需要處理勞動爭議的法律服務,一定擦亮眼睛選擇正規代理服務機構,也可到工會職工法律援助等站點咨詢,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免費法律援助。

(責編: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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