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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入推行“兩公”律師制度

執業權利與社會律師一致

錢培堅

2019年12月09日08:25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 (記者錢培堅)近日,上海市司法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聯合召開深入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新聞發布會。發布會透露,目前,上海在推行“兩公”律師行政許可常態化規范化開展、探索推行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等重點工作中已取得明顯進展和階段性成效。截至10月底,上海共有公職律師、公司律師1542人,其中公職律師1063人,公司律師479人。

公司有了訴訟,可以不聘請社會律師,而是由公司律師出庭應訴,這在上海將越來越常見。據介紹,今年6月,上海印發《關於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提出2020年6月前,市、區兩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普遍建立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同步推進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人民團體的公職律師工作。到2020年底,全面形成與上海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律服務需求相適應的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體系。

“兩公”律師與社會律師有何區別?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宋烈介紹說,“兩公”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的主要權利與社會律師總體一致,依法享有會見、閱卷、調查取証和發問、質証、辯論、辯護等律師執業權利,獲得與履行職責相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和其他必須的工作職權、條件以及《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但“兩公”律師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不得在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兼職、不得以律師身份辦理所在單位以外的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

1995年,上海在全國率先開展了公職律師試點工作,此后不斷深化推進。據介紹,截至今年10月,上海市國資委44家市管企業中共有22家集團設立了公司律師,7家集團已申報材料正在審核過程中,公司律師人數已達277位。初步統計,符合公司律師條件的國企法務人員超過1000人,並且隊伍人數還在持續增長。

探索開展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工作是上海推行“兩公”律師制度的創新探索。上海市工商聯副主席楊茜表示,今年上半年民營企業稅收收入佔全市企業的35.4%,在上海,民營經濟正成為越來越重要的力量。市工商聯將循序漸進地推動試點工作。

(責編:田少星、艾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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