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強
2020年01月15日09:18 來源:《工人日報》
正在召開的北京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上,工會界別向大會提交了《關於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員隊伍建設》的團體提案。提案提出,北京工會的調解員隊伍已成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主力軍,但這支隊伍正面臨著本領恐慌、內生動力不足、補貼偏低等問題,亟待進一步改善。
北京市政協工會界小組召集人、市總工會副主席潘建新介紹,2009年以來,北京市總工會牽頭,與多家部門單位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六方多家聯動機制。在長期實踐中,北京工會形成了一支由工會干部、工會社會工作者、社會律師構成的專兼職調解員隊伍,成為聯動機制有效運行的主力軍,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力量。
潘建新說,隨著經濟社會環境的變遷、勞動爭議客觀形勢的變化、工作質量標准的不斷提高,調解員隊伍建設面臨著本領恐慌、內生動力不足、補貼偏低等問題。
一方面,調解員法律知識不足的現象較為嚴重。調查顯示,隻有29.14%的工會干部接受過一年及以上的法律專業知識培訓。許多調解員在獲取、跟進最新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方面存在困難。
另一方面,社工調解員缺少長期激勵。有的社工調解員缺乏組織歸屬感,感覺自己像“臨時工”,職業發展缺乏明晰的路徑和前景,對職業缺乏認可度、對工作缺乏成就感,工作后勁不足﹔有的社工調解員認為自己的工作和付出不成正比,主要依靠情懷和信念工作。尤其是近幾年,他們的工作強度和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加班成為普遍現象。
此外,調解補貼標准過低。現在的補貼標准是按照2009年法律援助案件補貼(800元/件)的62.5%測算的,較低的補貼標准難以調動調解員積極性,也無法保障調解工作的長效運轉。
對此,工會界建議建立聯動機制相關部門完善調解員定期分級分類培訓制度。建立常規培訓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最新的形勢政策與示范性、經典性案例。
同時,北京市人社局、司法局、財政局應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員評優獎勵機制。健全完善勞動爭議調解員榮譽評選和一次性獎勵評價機制,定期評定優秀調解員、優秀調解組織、優秀調解案件等。
工會界還建議,建立勞動爭議調解案件補貼調整機制。建議市財政局將勞動爭議調解成功案件的補貼標准調整為2400元/件,即按照目前法律援助補貼的62.5%支付, 兩人(含兩人)以上案件在個案補貼2400元的基礎上,每增加一人加付補貼500元,並且今后隨著法律援助補貼的變化做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