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中國工會新聞>>各地工會及產業工會>>地方工會報道>>上海

堅持“三必須”“九不准” 取消內容和標准限制

上海非公企業工會經費使用實行差異化管理

錢培堅

2020年01月19日08:26  來源:《工人日報》

上海市總工會近日印發《上海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明確在全國率先實行非公企業工會與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會的經費使用差異化管理,在堅持“三個必須”和“九不准”的前提下,取消了使用內容和具體標准的限制,並就非公企業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財務管理、檢查監督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實施辦法》已於今年1月1日起執行。

上海市總將非公企業工會改革的突破口放在服務非公企業小微企業和靈活分散就業群體方面具有獨特優勢的“小二級”工會建設上,制定了《關於加強街鎮“小二級”工會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上海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努力使“小二級”工會能服務、會服務、優服務、強服務、廣服務。

《實施辦法》明確,非公企業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和標准可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按“三個必須”要求自行制定:必須實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項需集體討論、決策﹔必須普遍用於職工會員,不能用於少數人﹔必須做到支出依據公開、內容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年度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主動接受職工會員監督。

非公企業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包括: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應根據本單位實際,細化支出范圍,明確開支標准,確定審批權限,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等民主程序通過后執行。

同時,《實施辦法》還明確非公企業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不准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不准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 濫發獎金、津貼、補貼﹔不准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不准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不准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會經費﹔不准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不准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不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責編:田少星、艾雯)

全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