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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會可設專項資金購買口罩等防疫物資

使用上需向一線員工傾斜 

王天淇

2020年02月20日13:54  來源:北京日報

使用上需向一線員工傾斜

記者近日獲悉,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北京市總工會就加強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印發通知,明確各級工會可設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可用於購買口罩、消毒液等物資,使用上需向一線工作人員傾斜。

記者了解到,此次印發的《北京市總工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發揮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保障作用的通知》明確,市、區、基層單位等各級工會組織要按照同級黨委、政府(行政)的防控工作整體部署,結合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工作需要以及職工會員的具體需求,設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專項資金(以下簡稱“防控專項資金”),用於疫情防控保障和慰問、企業復工復產后職工服務保障等專項工作,包括購買口罩、消毒液、測溫儀等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的物品物資以及隔離封閉期間所必需的生活用品。

防控專項資金納入本年度工會經費預算管理﹔在年度預算生效之前需要使用的,可採取預撥方式先行保障﹔年度預算已生效但該專項資金未列入的,可由本級工會集體研究后先行支出,待年度預算調整時履行程序予以調整。專項資金的額度、慰問標准、購買的保障物資和慰問品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由本級工會集體研究決定。

通知要求,防控專項資金的使用要體現向防控工作一線傾斜原則,對於醫護人員、社區工作者、公安干警、環衛工人等城市公共服務保障的一線工作人員及其封閉工作和隔離期間無法照顧的直系親屬,各項保障要向其傾斜﹔保障和慰問物資的發放,要堅持一視同仁、透明公開。

防控專項資金應專款專用,不得用於與疫情防控無關的支出﹔慰問金實行實名制發放,可採取網上簽名或補簽等措施﹔慰問物資發放要建立台賬制度﹔疫情防控期間購買物資,因特殊情況難以在交易當期取得紙質發票的,可以使用電子發票,也可以在疫情結束后本年度內由供貨商補開發票。

市總工會也要求,各單位要確保防控專項資金使用規范高效,注意收集基層經費使用中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向市總工會反饋。疫情結束后,市總工會將適時開展專項審計。

(責編:艾雯、劉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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