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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和職工的方案被董事會否決,董事會的決定又讓職工無法接受

上海寶山工會及時介入通過協商消弭糾紛

2020年05月13日09:30  

上海一外資企業與職工無法就裁員安置方案達成共識,一場群體性勞動糾紛一觸即發。面對這一狀況,寶山區總工會和園區工會及時介入並啟動應急機制,發揮預防聯動、上代下等機制作用,指導企業工會運用集體協商破局,及時消弭了一場勞動糾紛。

2019年12月,某外資電子管企業決定關閉地處寶山區城市工業園區的一條生產線,計劃減員近50%,涉及22名職工。前期,該企業上海公司與公司工會參考同行業裁員標准,共同擬定N+6方案報母公司董事會,但遭到拒絕。2020年1月,母公司董事會跨過上海公司管理層,直接委托律師團隊進駐企業開展裁員事宜。3月初,律師團隊根據外企個別協商解除的慣例制定以N+3為基數,按簽約時間遞減至N的補償方案,通過與職工單獨面簽的方式進行,因未公示方案且未經集體協商,遭到公司工會和職工的反對。

受職工委托,公司工會主席多次與律師團隊進行協商,要求公示安置方案均被拒絕,職工情緒被激化。於是,公司工會主席向園區工會反映情況,園區工會啟動應急處置機制並向寶山區總工會通報,區總組成區內三級工會專項處置領導和工作小組,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現場指導企業工會及時向企業方發出集體協商要約,引導企業通過集體協商制定裁員方案。同時,區總指派區總和園區工會勞動關系專業人員、勞動關系協調員到企業參與調處。

據了解,寶山區總、園區工會多次到該公司,與上海公司負責人、律師團隊、公司工會和職工進行溝通,聽取收集各方訴求和意見,指導公司工會按照“法定利益必須要,合理利益爭取要”原則,加強溝通協商,有針對性地制定安置方案。例如,針對在公司工作時間長、年齡大且快退休的人員,工會與律師團隊進行多次磋商,最終在保留N+3基礎上額外增加相應補償。針對職工提出的超出法定標准的N+6補償方案,工會引導職工正確理解法律和政策,配合律師開展后續工作。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企業和職工雙方就安置方案達成共識:對職工提出的法定訴求,公司承諾依法履行﹔對職工提出的利益性訴求,公司以N+3為基礎,根據每人的工齡長短補發房貼、假期工資,盡力兼顧企業和職工雙方利益。目前,已有20余名職工與企業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據悉,在妥善解決職工的經濟補償問題后,區總工會和園區工會還將繼續解決職工再就業問題,對接多方渠道和資源,為職工服務到底。(記者 錢培堅)

來源:《工人日報》

(責編:宋美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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