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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

吉林建立專職“社工崗”

記者 柳姍姍 彭冰

2020年06月11日08:34  來源:《工人日報》

為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吉林省政府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夯實社會治理基礎提升城市社區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城市社區工作者專職“社工崗”。

為解決一些社區工作者面臨的經濟待遇、職業保障等方面與工作付出不成比例問題,吉林省從建立“社工崗”、建立等級績效薪酬制度、拓寬成長空間等方面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制度體系建設,為提升社區治理能力提供人才支撐。

據介紹,實行“社工崗”后,社區工作者隊伍將實現結構優化、待遇提高、出口拓寬等3大變化。人員的選任方式,除現有符合條件的“兩委”成員直接轉入“社工崗”外,其他進入“社工崗”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並從年齡、學歷、專業等方面對聘用條件作出具體規定。社區工作者的年齡結構、學歷結構和專業化水平將得到優化。

吉林省提出,“社工崗”分為社區正職、其他“兩委”成員和普通工作人員等3類,建立與3類崗位相適應的等級績效薪酬制度,對獲得助理社工師、社工師、高級社工師資格的,可按照規定標准給予補貼。將“社工崗”人員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落實“五險一金”、免費體檢、帶薪休假並建立應急補貼發放制度,薪酬標准和福利待遇將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提高。

此外,吉林對加大從“社工崗”人員中招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力度也作出具體規定。各地街道(鄉鎮)機關可面向優秀的社區管理人員定向招錄公務員﹔縣(市、區)行政和事業單位招聘從事社區工作的崗位,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等條件﹔街道(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從事社區工作的崗位,允許從本地區優秀“社工崗”人員中專項招聘。

(責編:宋美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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