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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風貌·新成效 開拓創新中的工會組織】“法院+工會+N”探索職工維權新路徑

廣西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

本報記者 龐慧敏

2020年08月24日14:16  

“討薪快兩年都沒有結果,現在終於鬆了一口氣!”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農民工唐榮寬激動地說。

不久前,一起31名農民工討薪案在廣西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線上“雲調解”,調解過程僅用了半個多小時,雙方當事人便達成調解協議。

這是一起層層轉包導致的跨省工程欠薪案,當時31名農民工總共有22萬余元工資未清算。“雲調解”后,北海中級法院速裁團隊依法出具司法調解書。代理這次討薪案的劉貴達律師透露:“現在大多數錢款已經打進法院賬戶了,很快會發給農民工,他們心裡的石頭也落地了。”

建立健全“法院+工會+N”調解模式

北海市於2019年12月在北海中院正式挂牌成立廣西首個“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開展勞動爭議訴調對接試點工作,依托工會貼近基層勞動者、擅長群眾工作的職能優勢,結合法院在勞動關系糾紛處理上的專業性、權威性資源優勢,有效推動勞動爭議案件妥善解決。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社會聯絡部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作為全自治區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的試點城市,近兩年來,北海全市各級工會參與法院調解勞動爭議案件218件,涉及勞動者271人,目前該項工作還同時在梧州、賀州、桂林等城市推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助推平安廣西建設,實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應。

為了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和平安廣西建設,自治區總工會決定開展以“法院+工會+N”為主要模式的調解活動,通過試點城市逐步向全區推廣。

試點地方既可在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也可在當地工會設立調解工作室,並甄選調解員定期駐點值班,開展勞動爭議案件訴前、訴中和判后調解工作。

試點地方工會與當地法院密切配合,在法院正式立案前受法院委托,指派勞動爭議調解員先行調解,也可以在法院立案后接受委托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調解。

同時,推行勞動爭議訴調對接聯席會議,試點地方工會與當地法院定期召開會議,對訴調對接工作中的問題進行深入交流探討。

各地頻出新招

早在2015年7月,北海市總工會便與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出台《關於加強司法審判與工會工作協調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化解職工糾紛協調機制與應急工作機制,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有關勞動爭議。如今,在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有“勞動者維權崗”,開通了勞動爭議案件“快立快審快結”綠色通道,在民二庭增設專門處理勞動爭議的合議庭。涉及勞動爭議的勞動者權益問題,法院將涉案情況通報工會,工會派出維權律師全程跟蹤,與法官共同約請原、被告進行調解。

5月12日,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暨工會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點在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揭牌成立,此舉標志著桂林市建立起“工會+人社+法院+高校”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多元化工作格局。調解中心依據法律規定聘任工會、政法系統、各高等院校等相關專業人員為兼職仲裁員、調解員,參與爭議調解工作。

7月10日上午,賀州市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中心揭牌儀式在賀州市總工會一樓舉行,賀州市“工會+法院+人社+司法”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新模式全面啟動,有效整合4家單位優勢,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啟動“桂在和諧”法律援助行動

7月31日,自治區總工會社會聯絡部下發通知,在全區開展“桂在和諧”工會法律援助服務行動。全區工會聯合有關單位和部門組成50個法律宣傳小分隊,深入企業、工地、工業園區、社區等開展200場勞動法律法規大型宣傳活動。

此次服務行動,通知要求開展“集中調解季”活動。通過“法院+工會+N”的模式,抽調由工會干部、律師、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調解工作小組,對全區勞動爭議進行集中調解活動。

同時,在10月∼12月,還將開展法律監督和援助活動,組織500名律師為職工(農民工)提供200場咨詢、法律講座或“法律體檢”等活動,指導企業規范用工行為,重點對改制、並購、重組的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組織律師對企業勞動用工法律風險進行診斷評估。

來源:工人日報

(責編:孫爽、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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