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林琳
2020年09月09日08:56
把“圍獵”政府補貼的各方一一揪出,看看誰是始作俑者、誰在失職瀆職、誰在推波助瀾、誰謀取了不正當利益。這樣的利益合謀必須土崩瓦解,參與者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據9月7日《新華每日電訊》報道,記者在基層採訪遇到了怪事——有社區工作者明明沒有失業卻領取失業証,一年參加兩三個職業技能培訓,拿到失業培訓補貼后,將大部分補貼返還給相關培訓機構。有些培訓班幾十名“失業人員”都是來充數的社區工作者,而培訓最重要的任務,是擺好姿勢拍“教學照片”。
為了完成培訓任務、領取培訓補貼,相關部門、機構和人員竟然如此肆意造假,並且心照不宣,形成默契,相互配合,實在令人震驚和氣憤。
對失業人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發放相關補貼,對於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意義重大。但從上述報道看來,本該被關照的失業人員恰恰與這些培訓、這份補貼全無關系。他們不僅沒能參加培訓,也沒能領到一分錢補貼。
對政府補貼“群起而攻之”,這有點像“圍獵”——原意是四面合圍而獵,現在多指諸多行賄者為達到自身目的而對掌權官員展開的種種攻勢和誘惑。某種角度上說,在此番騙領失業人員技能培訓補貼事件中,相關補貼金正是被“圍獵”了——有職能部門和人員為沒有失業的人辦理了失業証﹔有人拿著失業証冒充失業者參加培訓﹔有培訓機構提供毫無含金量、全理論無實操的培訓,“聽個熱鬧、考個過場”﹔補貼到賬后,冒充者拿到“誤工費”,“返利”給培訓機構,而基層部門“培訓任務完成”“政績又添一筆”……這一通忙乎和分工協作,參與各方各取所需,唯有國家好好的民生政策打了水漂兒。
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明確要求,3年共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5000萬人次以上。政府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拿出1000億元,統籌用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如今看來,這些補貼中有多少真正用在需要培訓的人身上、用在規范的技能培訓上、真正惠及失業人員,恐怕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原本是提升職業技能、促進就業的好經,怎麼就被一些地方和人員念歪了?
某種角度上說,此番事件暴露出的是基層的一些老毛病、頑疾,比如,工作中總想走捷徑、搞變通,甚至欺上瞞下、造假、作秀,不願踏踏實實干實事,而是認認真真走形式﹔無視規定,把關不嚴,層層失守,等等。
除此之外,把對失業人員的培訓作為任務,把培訓人次、時長等作為硬指標,層層分解下壓到基層,並且與基層官員的政績挂鉤,這樣的安排容易給某些人留下可乘之機。如何更加完善相關制度設計,也是當務之急。
去年12月,人社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的使用范圍和管理,對包括失業人員在內的就業重點群體及貧困勞動力的培訓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加強資金監管,保障專賬資金使用安全。對以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依法依紀嚴懲。而媒體曝光的上述培訓亂象顯然與這一通知要求背道而馳。
有關部門應該認真調查,把“圍獵”政府補貼的各方一一揪出,看看誰是始作俑者、誰在失職瀆職、誰在推波助瀾、誰謀取了不正當利益。這樣的利益合謀必須土崩瓦解,參與者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一些地方對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圍獵”實際上也給諸多地方各種政府補貼的管理提了醒兒,比如新能源汽車補貼、農機補貼、退耕還林種苗補助、各種扶貧項目的補貼等等,近年來都不時被曝光存在被騙取的情況。一些原本政府補貼的“把門人”主動或被動地成了“遞鑰匙開門的人”,參與或者放任一些人違規吞下補貼錢,這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在“六穩”“六保”背景下,職業技能培訓之於勞動者、之於經濟恢復和發展的意義無需贅言。培訓補貼這塊好鋼必須用在刀刃上,必須用在辦實事、出實效上。不管是制度上還是人員、機制、技術上的漏洞,都應該盡快堵上、堵嚴。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