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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工會化解勞動關系矛盾、服務職工手臂

上海法院和工會聯合設立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

提出試點勞動爭議巡回法庭、建立困難職工聯合救助制度等7項合作機制

2020年10月12日09:03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 (記者錢培堅 通訊員徐晗)國慶前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市總工會召開的法院—工會訴調對接工作會議上,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合作試點開展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的通知》,這意味著今后上海的法院和工會將普遍設立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

據了解,這並非法院和工會的第一次聯手。2017年,在上海各地區法院、人社和司法行政部門的支持下,上海市總與法院建立本市勞動關系領域的“四方合作”工作機制,形成市區兩級上下協同、資源整合、常態化聯動調處的工作格局。此次下發的通知就深化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提出建立7項合作機制:

建立健全訴調對接工作研商制度,雙方通過工作例會、專題研討會等及時總結經驗心得,共同克服難點阻點,針對勞動關系趨勢變化和熱點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形成相應的研究成果﹔強化群體性糾紛案件的預警對接和聯合調處制度,實現預警對接常態化、調處化解多元化﹔普遍在法院設立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工會要安排勞動關系指導員、社會化工作者和工會律師等擔任調解員,接受法院委托,共同開展勞動爭議訴前、訴中調解和釋法答疑工作﹔探索實行勞動爭議案件委派、委托調解制度,各地區法院在勞動爭議案件立案前將適合工會參與調解的案件委派工會依法調解,探索對訴前委派調解成功的案件依相關程序置換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司法確認工作,法院在立案后的審理階段,可以將勞動爭議案件委托工會依法調解,或邀請工會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對訴中調解,由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調解書。

此外,試點設立勞動爭議巡回法庭,在閔行、青浦和奉賢3個區試點設立工會勞動爭議巡回法庭,對小額、簡易訴訟案件巡回調解、就地審理﹔聯手開辟法律援助案件快速履行綠色通道,對於工會調解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未依約履行的案件,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或支付令的,法院應當依法辦理。對於工會提供法律援助的拖欠報酬等案件且企業可能關停並轉或惡意轉移藏匿財產等群體性案件,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法院可降低擔保要求,減輕勞動者維權成本﹔共同建立困難職工聯合救助制度,對困難職工,法院依法減免緩交訴訟費,工會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上海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黃紅表示,各區總工會要發揮信息化平台對勞動關系矛盾化解的服務作用,真正實現程序無縫對接、資源有效整合、信息全面共享。要有效發揮勞動爭議巡回法庭的作用,以巡回法庭為基礎,延伸工會服務職工手臂。

(責編:孫爽、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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