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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限制攤販年齡,戳中哪些現實痛點?

本報評論員 林琳

2020年10月27日08:57  來源:《工人日報》

什麼時候,小攤販這個“自由職業”在年齡上竟不自由了?人們在為中年人可能遭遇的就業門檻、生存壓力感慨。“人人都是打工人”,我們應該給予勞動者,包括不同年齡的勞動者同樣的尊重和關懷、同樣的善意與溫暖。

這幾天,湖北武漢一市場在入駐須知中要求“女售貨員不超過45周歲,男售貨員不超過50周歲”,引發熱議。10月23日,武漢市江岸區通過官方微博稱,該入駐須知為負責市場運營的公司自行制定和張貼﹔江岸區市場監管局已約談相關企業並要求其不得違規設置不合理條件,責令其立即改正﹔目前,企業已撤除該入駐須知。

“菜市場工作風險這麼大嗎?”“我們這的市場就沒有幾個45歲以下的攤主”“70歲以上還允許考駕照、開車呢”……一家普通市場關於攤販年齡的要求,成功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注意以及諸多媒體的關切,這應該是當事方未曾料到的。

誠然,用人單位通常會對自己提供的崗位設定一定門檻,會對應聘者提出具體要求,比如學歷、專業、工作經驗等,有些是約定俗成的,有些是有明文規定的。這主要是為了招聘到更契合崗位需求、更能夠勝任相關工作的人。同時,對一些特殊崗位,比如“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的勞動者,我國相關法規有特別的規定,可以提前退休。問題的關鍵在於,其一,市場的運營方與攤位、商戶之間往往並非雇佣關系,而是租賃關系,沒有必要也沒有依據對承租人提出年齡上的限定﹔其二,按照公序良俗和人們的共識,在市場攤位上從事商品銷售,隻要沒老到不會算賬、糊涂了,年齡就不應該成為問題,更不應該成為門檻。

拋開具體是非,公眾為什麼會對這一事件如此關注?它究竟觸動了公眾哪些敏感神經、戳中了哪些現實痛點?

首先,應該是就業歧視。根據我國法律和相關政策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就業權,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同時,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但現實中形形色色的就業歧視並不鮮見,比如,地域歧視、性別歧視、疾病歧視、身高歧視、學歷歧視,甚至血型、星座、屬相歧視,當然也包括年齡歧視。所以,當面對一條類似於“45周歲以上連賣菜都不行”的要求時,諸多人難免不安——什麼時候,小攤販這個“自由職業”在年齡上竟不自由了?

其次,應該是生活、生存的壓力。四五十歲的中年人,大多要為一家人的生活奔波忙碌甚至負重前行。在市場裡租下一個攤位,是諸多商販的謀生手段和方式,城市裡大大小小的市場也吸納了不少勞動力,成為增加、保証就業的重要載體和渠道。如果諸多市場都將四五十歲的攤販、銷售員拒之門外,不僅可能給中年人的生活、生存造成困難,而且可能影響全社會的就業形勢。所以,某種角度上,人們在為“中年危機”焦慮,為中年人可能遭遇的就業門檻、生存壓力感慨。

再有,這麼做與當下穩就業的形勢不符。“4050”人員曾被視為就業再就業的困難群體,國家層面專門出台了不少優惠、扶持政策,專門提供一些技能培訓和公益性崗位。隨著社會節奏加快、職場競爭激烈,高齡勞動者的就業壓力隻增不減,對他們的關照既關乎民生,也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在穩就業、保民生的現實背景下,涉及這一群體的就業問題時,更應該本著審慎和人性化態度。任何地方和企業都應該凝心聚力,為減少失業、增加崗位,擔當作為,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不僅如此,社會上不少崗位在漸漸放寬對年齡的限制——不少環衛工都是“銀發族”,有關延遲退休的討論和研究一直在進行中。這些都說明,中年人甚至一些老年人依然可以勝任某些崗位,事實上也被社會所需要。

最近有關“打工人(打工的人)”的梗刷爆網絡,一時間,打工人的傲嬌、樂觀、奮斗、自嘲,激起了諸多行業、職業勞動者的共識和身份認同,“人人都是打工人”,打工人個個可愛可敬。如此現實語境下,我們應該給予勞動者,包括不同年齡的勞動者同樣的尊重和關懷、同樣的善意與溫暖。

(責編:孫爽、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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