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09:19 來源:《工人日報》
“本來以為要跟老板撕破臉皮另找工作了,沒想到在工會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不僅欠薪能要回來,還能繼續在這工作,這才叫雙贏!”長春某飯店的服務員李某說。
近日,借助吉林省總工會和省高級法院合作共建的訴調對接平台,李某和兩名工友的討薪案在調解中實現勞動關系雙方互相諒解。
這是該省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取得成果的縮影之一。作為職工的“娘家”,近年來,吉林省總邊探索邊實踐,不斷推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在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吉林省總不斷完善工作方法,尋找推動勞動關系雙方實現互利共贏的最佳途徑。
試點創新,勞動爭議按下化解快捷鍵
吉林省作為老工業基地,勞動爭議比較多發,用傳統的單一方法很難有效化解。
為更好地幫助職工維權,在購買社會服務成立工會法律服務律師團的基礎上,2016年,經吉林省總和省高院協商,長春市朝陽區總工會率先試點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指派工會律師進駐法院,參與訴調對接工作。
2018年7月10日,因吉林省某公司拖欠工資,10名職工來到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起訴該公司。朝陽區總得知情況后,開啟勞動爭議案件“調處對接”綠色通道,有針對性地制定調解方案,積極爭取雙方當事人同意通過調解解決問題,高效解決糾紛,幫助職工順利拿到7萬余元工資。
“聯合辦公、接訪、調處,讓服務更精准、更高效,大幅降低了職工維權成本,也為仲裁和法院減輕了不少負擔。”長春市朝陽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區總工會主席石新民告訴記者,自2017年6月以來,區總共參與調解勞動爭議案件1000余件,與法官共同成功調解案件457件,調解成功率達45.7%。
今年4月,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在全省全面鋪開。據介紹,開展試點工作至今,吉林省總和省高院相繼建立組織領導、訴調對接、法律援助、隊伍建設、經費保障、在線受理、困難職工救助等工作制度,多方聯動、程序銜接、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新機制已經形成。
以最小成本,最快解決維權難題
按照正常程序,勞動爭議案件職工維權時間成本很高,從仲裁、訴訟到執行,職工即便贏了官司,也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
“有的爭議金額雖然看起來不大,但很可能是職工家庭當月的生活費、老人的贍養費或病屬的醫藥費。化解此類案件對工會和法院來講可能只是工作的1%,但對職工群眾來講卻是100%。”吉林省政協副主席、省總工會主席李龍熙說,通過協商調解方式化解勞資雙方矛盾,以最小的成本幫助職工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減輕雙方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這是工會組織履行維權服務職責的直接體現。
2017年12月底,長春某食品公司在拖欠王某等60名職工兩個月工資的情況下,暗中搬走設備。焦急的職工們找到吉林省總尋求幫助,工會律師王雨琦一邊幫助他們整理訴訟資料,一邊安撫情緒,引導他們合法維權。
為防止案件勝訴后用人單位無財產可供執行,律師在遞交立案資料的同時,還向法院遞交了財產保全申請。立案后,在法院的積極協調配合下,促成雙方和解,60名職工順利拿到了工資。
“勞動爭議調處中心設立當月,最多一天內完成過9起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及調解工作,並當場出具調解書。”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翟微說。
訴調對接工作模式既發揮了法官的專業性、權威性,又發揮了工會調解員了解勞動者的優勢,形成了化解糾紛的合力。據統計,5年來,全省工會系統共受理職工法律援助案件1525件,結案1205件,為職工挽回損失金額共6258.84萬元。
保就業、穩民生,柔性處理創雙贏
“和諧勞動關系的本質是互利雙贏,職工群眾的利益得到保障,企業的發展經營也要得到保障,你輸我贏不是最好結果。”李龍熙說,勞動爭議多元化解的最大優勢在於,法官、律師和工會干部站在三方的角度,既講法又講情,避免當事人直接對抗,推動交流、緩和矛盾,促成一個雙方在利益和感情上都能接受的結局。
2017年5月,長春某制藥公司6名職工代表100余名職工來到吉林省總請求援助。該公司工資低於該市最低工資標准,且欠繳社保,職工起訴到法院。在詳細了解案情時,王雨琦發現隻有兩名職工証據比較全,於是在向法院遞交這兩名職工的訴訟文書后,又以法院委托調解員的身份展開調解工作。
“我聯系到這家公司的負責人,著重向他闡明多人訴訟離職,公司短時間內難以招聘如此多的熟練工,經營會受到很大影響,也轉達了職工理解公司經營困難,不想離職,給補社保就可以的想法。”王雨琦告訴記者,做好思想工作后,在法院主持下,公司與職工達成和解,補繳社保、支付欠薪,勞動合同繼續履行,不僅避免了一場大規模的群體性訴訟,也保障了職工和公司雙方的利益。
吉林省總有關負責人表示,就業是最大的民生,開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以更具人情味的柔性方式處理勞動爭議,有利於保障勞動者就業和基本生活,引導勞動者與企業共渡難關,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具有特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