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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時刻,工會伸出援手

本報記者 錢培堅

2021年01月14日08:49  來源:《工人日報》

2020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勞動糾紛增多、職工維權咨詢量增加,上海市靜安區總工會職工援助服務中心及時採取引入外援、增加援助窗口服務時間等一系列舉措,大大降低了職工維權成本。據統計,2020年共接待職工咨詢超2200件。截至2020年10月,全區工會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共計完成調解、代書、代理仲裁訴訟等工會法律援助案件1757件。

2019年9月,某物業公司維修工陳師傅在工作中不慎受傷,經靜安區人社局認定為工傷。眼看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單位向陳師傅提出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協議約定勞動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期滿后不再續簽,勞動關系可延續至其收到鑒定結論后終止,但對於補償問題隻字未提。陳師傅沒有多想就簽了字。

2020年5月27日,靜安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定為陳師傅構成因工致殘十級。然而,2020年6月2日,單位按照《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的約定與陳師傅終止了勞動關系。陳師傅向單位索要經濟補償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卻遭到拒絕。無奈之下,陳師傅向靜安區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申請援助。靜安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后,在仲裁員和援助律師的溝通下,久違的好消息終於傳來,單位同意承擔經濟補償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020年11月,陳師傅收到了補償款。

因企業搬遷增加通勤時間半小時,職工吳先生向企業申請離職並要求企業支付補償金。然而,在他向靜安區職工援助服務中心咨詢時,工會法援律師告訴他,企業搬遷后仍在上海市區,且經過了民主程序,提供了通勤班車和廠區宿舍等配套措施,如選擇主動離職,企業無須支付補償金。於是,吳先生打消了離職念頭,經與公司協商后收回了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避免了因盲動帶來的損害。

據悉,2021年靜安區總工會將繼續加強同區法院、區人社以及區司法行政等部門的合作,建立完善靜安區“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制度。同時,加強工會法律援助機構建設,讓工會援助惠及更多職工。

(責編:孫爽、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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