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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場研討會上,面對如何提高外賣員、快遞員等從業者的工傷保障水平,專業人士展開討論——

工傷賠償最大難點是勞動關系難確定

本報記者 周倩

2021年01月14日09:01  來源:《工人日報》

趙春青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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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的餓了麼騎手韓某偉在配送了33單外賣后,倒在了第34單外賣配送途中。一時間,外賣員、快遞員等從業者的工傷保障問題再次引發熱議。而不久前在一場關於非正規就業工傷保障問題研討會上,外賣員對於工傷保障“不敢奢求”的態度,更是引人深思。如何給非正規就業者工傷保障撐起法律保護傘,參會各方展開討論。

“可能和大家討論的不一樣,我和我周圍大部分快遞員都不太在意工傷保險。我們最在意的是一單能掙多少?今天能掙多少?因為沒有發生的事情對我們來說太遙遠了。”

2020年12月15日,在一場非正規就業工傷保障問題研討會上,外賣員陳國江(化名)在回答專家關於“如果設計一個方案,由平台與外賣員各自出一定比例的費用,用來給平台從業者上工傷保險,你們能接受嗎?”這一提問時說。

3元的意外險有何用?

“我的一個兄弟被平台拉黑了,他干了三年的外賣員,說不讓干就不讓干了,可是他已經習慣當外賣員,於是用別人賬號注冊,繼續跑單,上個月他出車禍差點被截肢,治療花了20萬元,保險不給賠。”陳國江說,“我們連職業保障都沒有,工傷保障更不敢奢求。”

據北京義聯發起的《北京地區網約配送員職業傷害調查報告(2020)》調查顯示,外賣騎手在與平台簽約時根本不知道合約內容,不了解合約性質。關於工傷保險,隻有平台給報的意外險,發生事故時平台不會賠償,而意外險發揮的實際作用十分有限,騎手對理賠條款的規則不理解,許多情況下騎手根本無法獲得損失賠償。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隻有與特定用人單位具有勞動關系的職工才能享受工傷保險。而非正規就業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因為勞動關系模糊不清,導致這一群體不能納入現有的強制性工傷保險體系。

據了解,目前,大量使用外賣員、快遞員的一些平台企業主要通過意外事故商業保險來應對職業傷害的風險問題。這種商業保險的繳費主體是勞動者,同時也存在覆蓋面較窄、理賠率偏低、保障水平不足的問題,難以充分解決非正規就業從業人員的職業傷害保障。

“每天系統會自動扣我們3元的意外險,發生事故不是平台給報銷,需要自己找保險公司,在取餐、送餐、送件過程中發生意外,需要公司給出証明,保險公司給報的數額也有限。”快遞員王海(化名)說起保險賠償有些無奈,“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勞務合同,這才是最不正規的。”

一位騎手小哥在接受訪談時說起自己的經歷:他曾經在送貨過程中摔傷,導致手骨骨折。由於醫院無法開具傷殘証明,保險公司不給賠﹔平台系統檢測他長時間不上班,向他發布了除名警告。小哥隻好帶病上崗,半小時內被分配十單,由於手骨疼痛難忍,無法按時送貨,遭到客戶差評,差點被辭退。

12月21日,43歲的餓了麼騎手韓某偉在配送了33單外賣后,倒在了第34單外賣配送途中。家屬在追究其工傷保險責任由誰承擔時,被餓了麼告知,韓某偉與平台並無勞動關系,以保險公司理賠為主。據媒體報道,此前,韓某偉在太平洋保險投保的一份旅行人身意外傷害險僅為1.06元,猝死隻能獲賠3萬元。

一時間,關於平台騎手的工傷保障問題再次引發熱議。

發生工傷風險概率大

“有些勞動者還沒注意到工傷保險對他們職業保障的重要性。”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黃樂平律師告訴記者。

在某平台眾包APP裡,記者注意到保險項目中關於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前提是騎手在配送途中合法駕駛。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快遞員出現闖紅燈、逆行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屬於保險公司的免責范圍。

然而,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闖紅燈、逆行、騎車時使用手機……外賣、快遞員在駕駛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多發,已成為各地頭疼的難題。僅2020年12月就有多個省市對某些企業進行過約談、整治,更有地方擬通過立法的方式解決這一難題。12月28日,《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提交該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圖通過地方立法遏制外賣小哥“搶時間”的交通違法行為。

而《北京地區網約配送員職業傷害調查報告(2020)》也顯示,“趕時間”恰是導致快遞員出現交通事故的一大誘因。2020年,北京義聯研究團隊通過問卷和訪談的形式對北京地區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多發的原因進行了深入調查。調研發現,在職業難題的選擇中,60.3%的外賣配送員選擇“交通事故風險大”。

一邊爭議一邊實踐

“我們願意承擔工傷保險的保險費用,但不希望額外支付商業保險費用。”陳國江認為目前這種強制性的意外險沒起到保障作用,“有一次我在送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鑒定我負70%責任,對方負30%,我花了7000多元,保險公司一分沒賠。”

“平台認為外賣員不是自己的員工,比如一家公司眾包的模式,平台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居間的角色。”黃樂平認為,工傷賠償最大的難點在於騎手與平台之間的勞動關系難確定。

“平台從業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有勞動關系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王天玉告訴記者,“但由於平台在運作過程中,往往通過代理商來雇佣專送騎手,有些代理商管理不規范,導致他們的勞動關系被模糊了。”

近兩年,如何讓非正規就業從業人員工傷有保障的呼聲越來越高。據了解,有些地方已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著手解決。2020年8月浙江衢州市制定《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行辦法》,將全市1萬余名“外賣騎手”“快遞小哥”等新業態從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障范圍。

“直接將非正規就業者納入現有工傷保險制度中,會打破《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邊界,沒辦法完全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種類和發展趨勢。”王天玉認為,應該根據職業風險建立有針對性的、具體行業的一個個小的職業保障制度,比如針對外賣配送的職業風險就可以制定專門的職業保障制度。

研討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處楊榕表示,人社部關於對新業態人員參加職業傷害保險工作一直在進展之中,並分析比較了將新業態群體納入現有工傷保險制度和為新業態群體新工傷保險制度這兩種做法各自的優勢和劣勢,提出在進行抉擇時應當考慮該群體的實際需求和意願。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助理研究員翁仁木建議,新業態群體的職業傷害保障應當在借鑒地方和域外經驗的基礎上創新,並落實平台和代理商的職業保障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孫樹菡提出,新業態群體的工傷保險制度可以先建立,之后逐步在實施中完善。

(責編:孫爽、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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