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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高新區總加大幫扶力度為職工排憂解難

王曉君

2021年03月15日14:18  來源:中工網

中工網訊 日前,天津濱海高新區總工會啟用《天津濱海高新區在職工會會員大病救助實施辦法(試行)》(簡稱《新辦法》),該辦法較之前實施的《天津高新區工會會員單位在職職工重大疾病(意外傷害)醫療救助基金實施辦法》(簡稱《原辦法》)具有救助病種更多、救助對象更廣、救助金額更高的特點,更具普惠性。

高新區總工會以職工需求為導向,不斷完善密切聯系職工群眾的制度措施,切實增強服務職工的針對性、實效性。此次制定的《新辦法》是對《天津市總工會關於設立在職工會會員大病救助資金的實施辦法(試行)》和《濱海新區在職工會會員大病救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相關救助政策的補充和銜接,對高新區在職工會會員因病造成的生活困難實施普惠救助,幫助困難職工樹立信心、克服困難,早日走出困境。

與《原辦法》相比,《新辦法》規定的救助情形增加至38種重大疾病,救助對象也從原先的在高新區工作滿一年擴大為在高新區連續工作六個月以上的在職工會會員,且所在工會組織自職工申請求助前12個月依法足額繳納工會經費。此外,救助金額較之前也有所增加,一方面,《新辦法》規定個人支付達2萬元(含)以上時,即可享受救助﹔另一方面,對於自付金額在2至10萬元(不含)的符合救助條件的在職會員,啟用《新辦法》后,各檔位的救助金額比《原辦法》規定的要高。

《新辦法》符合《天津市送溫暖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關於“開展在職職工會員大病救助。每年每人救助金總額不超過8萬元(含),並且不超過在職職工會員一年內自負藥費總額的70%”的具體規定。在資金使用和管理上,《新辦法》在原高新區工會會員單位在職職工重大疾病(意外傷害)醫療救助基金余額的基礎上,設立總額為300萬元的高新區在職工會會員大病救助資金,資金來源由高新區總工會工會經費列支。同時,高新區在職工會會員大病救助資金做到專款專用,每年剩余救助資金不足300萬元或支出救助資金超過300萬元,需經高新區總工會常委會研究通過后及時補足或追加。(據《天津工人報》報道 天津工人報記者 王曉君)

(責編:張克非、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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