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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生育獎勵假被開除,法律兜底保護只是起點

余明輝

2021年03月16日10:40  來源:《工人日報》

日前,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女職工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上通報的一起案例引發關注。當地一家電器公司的女職工因休生育獎勵假被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然而,依據廣東省相關規定,女職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規和計劃生育政策的,除享有98天產假待遇外,另享有80天的獎勵假。法院判決涉案公司違法,並向該女職工支付產假、獎勵假、哺乳假工資損失以及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見3月14日《北京日報》)

涉事企業以曠工為由開除合法休生育獎勵假的女職工,再次暴露出一些用工者粗暴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形。好在當事女職工依據法律和規定維權,法院依法判決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捍衛了相關法律法規的權威和底線。

事實上,諸如此類對女職工正當休產假權益進行直接或間接侵犯的案例,並不鮮見。比如,有媒體曾報道上海某公司要求一名休產假的女員工每天按每小時600字完成一篇銷售心得,一個錯別字罰50元,重復一句罰100元,晚交或漏交罰500元,並且要求手寫。一番操作背后寫滿了故意和刁難,堪稱“花式炒魷魚”。而除了比較極端的個案,孕產期女職工被調整到較低級別崗位、被降低薪酬、被提一些無理要求的情況,還有不少。

女職工產假休假權屢屢被侵犯,有當事企業法律意識差、違法成本較低等因素,也與一些企業經營效益不好,對勞動者休假等產生的額外成本難以承受有關。此外,與勞動者維權成本高、過程復雜、周期長有關——不少勞動者的放棄維權,某種角度上鼓勵了一些用工企業的侵權行為。

上述法院公布的一些案例,再次申明了法律態度,也警示了企業和社會,但這只是一個起點。期待有關方面能夠形成合力,通過提升女職工維權意識、降低維權成本、為企業紓困等手段,共同促進包括女職工產假等在內的勞動權益的落地落實。尤其是,監管部門、司法機關要向相關行為主動、及時亮劍,用法律法規為女職工撐腰,用行政處罰和司法審判警示、震懾更多企業。

(責編:蔡雨荷、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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