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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您拿到了嗎?

李昱霖

2021年06月28日09:18  來源:《工人日報》

新華社記者 劉大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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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酷暑季節即將來臨,全國總工會日前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發文明確,各級工會要督促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但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高溫津貼的發放呈現“冷熱不均”的現象。

 

高溫下作業對勞動者的危害

高溫作業下對勞動者的危害,多發生在建筑工、環衛工、巡線工等露天作業崗位和煉鐵(鋼)工、鍋爐工、燒窯工等高溫作業崗位。夏季高溫期,也是戶外作業人員事故高發期。

“長時間高溫作業,有可能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肖浩說,作業人員在外作業由於勞動量大,會出現中暑頭暈等現象,“發生重症中暑,就會發展成為熱射病。”

據肖浩介紹,中暑包括先兆中暑、輕症中暑、重症中暑。先兆中暑指在高溫環境下工作后出現頭昏、頭痛、多汗、口渴、全身乏力、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可無發熱或體溫38℃以下。輕症中暑是指體溫38℃以上,身體大量出汗、四肢皮膚濕冷、血壓下降、脈搏增快。“對於先兆中暑和輕症中暑者,此時將患者轉移至陰涼通風處,症狀一般可緩解,及時處理,亦可恢復。”肖浩說。

重症中暑包括熱痙攣、熱衰竭、熱射病。而熱射病最為危重。醫學救治案例表明,熱射病病死率高達20%~70%,50歲以上病人高達80%。

肖浩說,戶外勞動者如果有暴露於高溫、高濕環境和高強度運動的病史,臨床表現為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昏迷、抽搐、譫妄、行為異常)﹔核心溫度>40℃(直腸溫度)﹔多器官功能受損(肝、腎、胃腸、橫紋肌)﹔嚴重的凝血功能障礙或DIC等4種現象,病史加臨床表現中的任意一條,即可診斷為熱射病。

重症中暑危及勞動者生命的現象並不鮮見,但現場救治卻總是陷於誤區之中。肖浩說,發生重症中暑,人們往往採取“打120”的錯誤方法,讓救治失去了“黃金半小時”——半小時內將核心溫度降至39℃,2小時降至38.5℃。

肖浩說,發生重症中暑時,不是“打120”,而是要立即將患者“就地處理”——進行冷水浸泡,“爭分奪秒降溫”。要採用2℃~20℃冷水浸泡患者,露出頭部,避免窒息,同時用空調、風扇維持室內低溫,涼毛巾或酒精擦拭全身,並用冰塊裹毛巾給予頭部、腋窩、腹股溝處降溫。“半小時內將患者體溫降至39℃以下,死亡率將大大下降。降溫后再送醫院,死亡率將降低至20%以下。”肖浩說。

“我們這是‘包活兒’,你說說去哪裡找人要這筆錢?”

高溫補貼是為在高溫條件下從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職工發放的特殊工資性補償。記者調查顯示,高溫津貼的發放“冷熱不均”。

廊坊中建機械有限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來,每年堅持為生產一線員工和管理人員發放高溫補貼,一線工人人均發放650元,管理人員人均發放300元,歷年來共計發放222.5萬元。除發放高溫補貼外,公司工會組織在每年夏季定期開展“送清涼”活動,發放藿香正氣液、風油精、酸梅湯及西瓜等防暑降溫用品和慰問品,同時在車間增添大功率風扇,加強中暑急救知識普及等工作。

中建二局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鋼結構分公司,為更好保障職工身心健康,每年每人發放高溫補貼800元,自建廠伊始累計發放392萬余元。除此之外,公司每年開展“三送”慰問活動,購買諸如茶葉、涼茶、水果、藥品等防暑慰問品,“助力職工健康,身心愉悅。”

但對一些戶外作業較多的企業進行調查時,記者得到的是兩種類型的回答:從來沒有發過、是用實物形式發放的。

一家大型民營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沒有發過高溫津貼,高溫來臨時,企業會為職工購買平均150多元的防暑降溫物品,“給職工發一些實際物品,我們企業也算是發高溫津貼了吧。”這位負責人有些調侃地對記者說。

在某一工地隨機採訪時,工人們對於“高溫津貼”一詞,滿臉的茫然:還有這錢啊。工地負責人反問記者:“我們這是‘包活兒’,你說說我們去哪裡找人要這筆錢去?”

河北一市級工會曾就“高溫津貼”發放問題,組織過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國有企業落實情況較好,其次為大型民營企業﹔建筑行業落實較差,因為臨時性和季節性用工問題,基本沒有“高溫津貼這個選項”,多採取“高溫時不作業,晚上作業”的方式,規避高溫津貼的發放﹔防暑措施僅限於茶水和白糖水。

想要“高溫津貼”不容易

前不久,石家庄市網約送餐行業召開一屆二次職代會,審議通過了首輪工資集體合同。為了讓外賣騎手不再“困在系統裡”,合同包含了基礎任務單量進行下調等內容。值得注意的是,集體合同中還特別增加了“冬季3個月送溫暖津貼和夏季3個月高溫補貼”等條款。對此,騎手們紛紛表示“心裡暖暖的”。

石家庄網約送餐行業聯合工會此舉可謂“實用”。在全國總工會日前印發的《關於做好2021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中也特別明確,各級工會要代表勞動者就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事項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者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但僅靠工會組織一家來推進這項工作的落實,難度非常大。”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說。

高溫天氣不僅可能損害室外作業人員的身體,而且也極易引發安全事故。一些統計數據表明,7、8、9三個月的安全事故佔到全年事故的三成還多。

“法律法規的滯后、宣傳的不到位,執法監督檢查不到位,是這項工作難以落實的主要原因。”在採訪中,很多業界人士都向記者表達了這樣的觀點。

為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的宣傳,河北一些地市工會做出了有益的嘗試。如在河北唐山,從2020年開始,唐山市總工會將每年5月25日定為“工會勞動保護宣傳日”,開展系列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在這一天集中開展各種活動來強調勞動保護的重要性,加大勞動保護的宣傳力度,吸引公眾和社會的關注和參與,促進企業和職工更加重視和做好勞動保護工作。

給予高溫下的作業者關懷十分必要。2012年7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四部門下發《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但我國關於高溫之下的法律法規頒布卻顯得滯后。在全國范圍內普遍使用的高溫勞動保護條例,僅有1960年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

“從醫學的角度我們建議,應該把‘高溫作業應知應會’作為職工的一項必備的上崗技能,作為企業的一項硬性規定來執行。”肖浩說。

(責編:蔡雨荷、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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