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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總“權益保障行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王陽

2021年12月27日11:23  來源:《工人日報》

“和談判高手互相過招、同台對決,學到了很多協商技巧,今后工作更加得心應手!”近日,吉林省總工會舉辦以“協商助力·和諧同行”為主題的全省首屆集體協商競賽,各參賽隊圍繞工資增長、福利待遇、勞動保護等議題展開模擬協商,在唇槍舌劍、你來我往間,選手們紛紛感覺收獲良多。

勞動關系和諧與否,直接關系到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和企業生產經營的健康可持續性,關系到我國社會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為主線,吉林省總持續推進“權益保障行動”,在全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不斷創新社會管理,健全勞動關系矛盾調處機制,積極為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提供鮮活經驗。

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職工參與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的重要機制。為此,吉林省總不懈推進職代會制度規范化建設,特別是針對非公企業建設短板,鍥而不舍“建制擴面”,推動100人以上的非公企業單獨建立職代會制度,100人以下小微企業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制度,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工資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對於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實現雙方互利共贏,具有顯著作用。面對不少職工“不會談”“不善談”“不敢談”的問題,吉林省總積極組建工資集體協商專(兼)職指導員隊伍,並全力推動出台《吉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為深入開展此項工作提供了法律剛性支撐。2021年,該省建會企業簽訂集體合同7000余份,覆蓋職工89萬余人﹔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7000余份,覆蓋職工75萬余人。

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為突出維護職能,2016年,吉林工會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百余名優秀律師及法學專家,成立了省市縣三級“工會法律服務律師團”。受聘律師每天輪流“坐鎮”工會職工服務中心,為來訪者解答涉法問題、熱情提供法律援助,僅今年,全省工會律師團便為職工解答法律咨詢1255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99件,涉及金額1038萬元。同時,按省總要求,各級工會律師團還定期深入企業和社區開展工作,在勞資糾紛預防排查、普法宣傳教育等方面發揮出積極作用,成為吉林工會工作又一知名品牌。

眾所周知,勞動爭議案件往往要經歷漫長司法程序。如何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高效化解勞動爭議?吉林省總主動聯系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建立訴調對接機制,開啟了“工會+法院”調處勞動爭議案件的新模式——即,在全省各級法院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和職工法律援助窗口,凡經法院評估認為適宜調解的案件,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均可委派給工會備案的勞動關系協調員、工會律師進行調解,通過訴訟外解紛機制予以及時分流化解。

鑒於以往工會調解成功的案件必須再由法院立案后出具調解書才具法律效力,為進一步簡化司法程序,2021年初,吉林省總經與省司法廳多次研商,又成立了省市縣三級地方工會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由該委員會出具的調解協議可直接進行司法確認,實現了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的提質升級。今年以來,該省工會成功調解勞動爭議485件,一位受益職工喜悅地說:“借助訴調對接平台,僅8個小時,我和工友們就討回了120多萬元欠薪!”

說起“欠薪”,農民工“被欠薪”問題向來備受社會關注。吉林省總建立的“農民工欠薪應急救助周轉金”制度,有效解除了農民工被拖欠工資后的燃眉之急——從2016年起,吉林省總每年列支500萬元,為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用工單位臨時墊付工資,再由工會追討。

據了解,為暢通員工訴求表達渠道,完善勞動爭議預警預防機制,吉林省總還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廣泛建立員工訴求中心(站、點),將大量可能發生的勞資矛盾消解在萌芽狀態。

(責編:蔡雨荷、黃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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