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实施成效显著
2015年03月12日11:11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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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总工会了解到,安徽省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截至2014年底,全省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10.7万家,建制率为91.01%;全省实行厂务公开10.76万家,建制率为90.89%。日前,安徽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还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批示以示肯定。
据了解,为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社会影响力。省总两次印制《条例》单行本共15000册免费分发各市,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把《条例》的培训纳入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安徽省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三年规划》,并注重抓好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三个层面的培训。一年来,共举办民主管理骨干培训班40余期,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将近4000人次。
在确保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全省各级工会将非公企业作为建制扩面的重点来抓,全力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覆盖面。截至2014年底,全省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10.7万家,建制率为91.01%;全省实行厂务公开10.76万家,建制率为90.89%。其中,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数为90522家,覆盖单位95056家,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建制数为83990家,覆盖单位88943家。
此外,为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优势,全省各级工会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为重点,深入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企业民主管理、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内在动力。据统计,2014年签订集体合同5.22万份,覆盖企业7.84万家,同比分别增长13%和14%;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94万份,覆盖企业5.31万家,同比分别增长7%和12%,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分别达到80%和83.6%。
“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在贯彻《条例》过程中,通过职代会征集提案、合理化建议、调查问卷等活动,及时了解掌握职工诉求,有效地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安徽省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说。
(责编:闫妍、权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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