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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人选不低于总数的45%

贵州劳模评选工作启动

2015年04月07日10:14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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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总工会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及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该省全国和省劳模、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评选,重点面向一线,要求企业职工人选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企业职工人选的57%,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人选的20%,并明确中央管理的企业负责人不参加评选;农民人选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农民人选的20%,农民工不低于农民人选的25%;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20%,并明确副厅级(含)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通知》同时明确,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人社、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当地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意见;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记者李丰)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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