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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评选方案,法检环保等部门首次应邀把关

甘肃新一轮劳模评选细化6类33项标准

优中选优,确保入选者业绩过硬、品行过硬、口碑过硬

2015年04月14日09:48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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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今天(13日)上午召开常委会议,审议了2015年甘肃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这是今年该省劳模评选工作启动以来,省委常委会为此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与以往不同,甘肃今年的劳模评选首次由省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评选方案”,首次具体细化了6类33项劳模人选标准,首次要求法院、检察院和环保等部门共同把关。

3月18日,甘肃省委召开常委会,集体听取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关于开展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汇报。4月12日,甘肃省委副书记欧阳坚主持召开省劳模评选委员会会议,欧阳坚要求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改进和完善劳模评选方法,把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选出来。

据悉,甘肃今年将首次由省委省政府的名义,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83名。其中,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97名,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占65%;农民劳动模范86名,农民工劳模不低于农民劳模的25%。

甘肃在“评选方案”中规定了企业一线工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农民工和农村勤劳致富带头人等6类人员的33项细化标准,在坚持面向基层,注重长期工作在生产、科研一线,在平凡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等通行条件的基础上,首次将创造先进工作法、拥有重大技术发明、推动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开展技能培训、带头创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内容,作为劳模人选的必备条件。

在评选推荐程序上,甘肃采取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村民集体提名、民主集中的方式产生,充分体现群众意见,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对推荐人选实行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和省评选委员会三级审核公示,真正做到“三审三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据悉,甘肃在本次评选中将企业负责人的比例严格限制在8%以内,同时在往年由工商、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卫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今年首次将环保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列为把关单位,确保企业负责人在环境保护和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方面“零缺陷”。

甘肃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为民表示,按照省委改进和完善劳模评选办法的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劳模评选委员会,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把业绩过硬、品行过硬、口碑过硬的优秀人物评选出来。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记者康劲 通讯员李晓东 王小虎)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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