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启动
候选人需“近两年办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且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有突出的、积极的社会影响”;将为符合条件的杰出律师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5年04月14日10:11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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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活动将评选出10名致力于维护职工权益的优秀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并为符合条件者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据全总书记处书记郭军介绍,此次评选活动与往年相比,着重突出了“优”、“新”、“公”等特点。即确保优中选优,在候选人推荐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参评条件,规定候选人必须符合“近两年办理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且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范围内有突出的、积极的社会影响”。同时,创新了候选人推荐方式,简化推荐手续,实行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曾获得杰出律师荣誉称号的律师可再次参评。此外,进一步强调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除采取资格审核、业绩考察和复核考察外,主办方将在全国性报纸和网站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自2006年开始,每两年举办1次,至今已评选出40名杰出律师,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他们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应尽责任。特别是接受工会委派,成立了职工维权律师团、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参与处理重大案件,并积极推动立法、普及法律知识,为广大职工撑起了权益“保护伞”。仅以首届获评杰出律师称号的佟丽华为例,他创办了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已为2万多人次农民工讨回2.1亿多元工资。
据悉,全总将委托杰出律师承办更多公益性法律事务,包括对涉及职工和工会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发表法律意见,参与案件处理及提供代理,协助工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加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等,充分发挥杰出律师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
此次评选的具体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以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推荐表、自荐表已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及中工网刊登。(记者郑莉)
(责编:闫妍、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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